枣庄市文旅局将建立遗产保护名录,推动大运河文旅融合发展

大众新闻 李子锐   2026-08-06 17:06:55现场

8月6日,在《枣庄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上,枣庄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黄莹莹就贯彻实施《条例》、助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大运河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回答了记者提问。

黄莹莹介绍说,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市文化和旅游局作为全市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将认真履责,全面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建立遗产保护名录,凝聚遗产保护合力。 我市大运河相关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大运河中河台儿庄段(台儿庄月河),与大运河相关联的水工遗存、各类伴生历史遗存和与大运河相关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列入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其他文化遗产等四大类。文旅部门将组织开展大运河文化遗产全面普查,收集整理运河历史文档,实地勘查文物保存现状,编制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按照《文物保护法》和《条例》要求,承担起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职责,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乡水务等有关部门单位分工负责、形成合力。

严守法定红线底线,筑牢文化遗产保护根基。 大运河是线性的、活态的、流动的、在用的文化遗产。文旅部门将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结合各级正在修订编制的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科学划定遗产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厘清遗产管理、使用主体,压实属地、景区、运营单位管护责任;严格落实《条例》中考古前置、遗产评价等硬性规定,规范运河沿线各类遗存开发利用标准,做到保护优先、开发有度。组织市、区(市)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乡水务等部门开展日常巡查、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威胁遗产本体的各类隐患,依法查处危害大运河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行为。

活化利用遗产资源,拓展大运河融合发展新路径。 做好大运河沿线文旅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进旅游道路、景观步道、驿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教育、旅游观光、体育休闲、科学研究等功能,丰富运河夜游产品供给,打造以大运河文化为主题的特色旅游品牌。联合教育、党史、档案等部门挖掘铁道游击队、台儿庄大战、运河支队等爱国主义教育资源,依托革命旧址、战役战斗旧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等开发红色教育、研学旅游主题产品,有机融入大运河文化遗产展示线路。推动文化遗产与艺术创作、文创开发深度融合,重点对运河船工号子、鲁南花鼓、渔灯秧歌等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开展普查调研、挖掘整理,通过构建“档案保护+活态传承”双轨模式,让沉睡的运河非遗项目重焕生机。

搭建全域宣传矩阵,营造守法普法浓厚氛围。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运河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凝聚普法宣传工作合力。推动在运河沿线的遗址亭、文化站、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空间设立普法宣传栏,融入普法元素。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把法规条款与运河、特色文旅资源充分融合,引导市民、游客共同守护运河文旅资源。搭建公众号、短视频号等全媒体普法矩阵,将《条例》内容融入戏曲创作、非遗展演等活动,面向广大市民普及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夯实大运河遗产保护法治基础。

(大众新闻记者 李子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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