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一条道”,怎能是“拦路收费”一条道?
九派新闻 2026-08-06 16:20:10
近日,一名15岁的同学反映:乘华山西峰索道下山后,发现下山道路禁止步行、社会车辆无法通行,唯一的出路是购买40元景交车票。而此前索道入口仅提示“需换乘车辆”,对40元车费只字不提。
景交车工作人员的解释坦率得令人错愕:景交车公司与索道公司分属不同单位,索道那边“不一定允许张贴收费标准”。更直白的一句是:“他们也担心如果提前把价格贴出来,有些游客不愿买车票,咋弄?所以不能贴。”
“怕游客不买就不标价”,这难道是疏忽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知情权是消费决策的前提——我可以选择买或不买,但你不能剥夺我知道价格的权利。
有人说40元不算贵,何必较真。但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40元贵不贵,而是“没得选”。
值得注意的是,华山此举并非孤例。近年来,以往不得不忍气吞声勉强接受的景区“套路”,越来越多地被消费者曝光和声讨。前不久,稻城亚丁截断S462省道强制游客购买120元观光车票一事,也引发舆论关注。面对乱象,文旅部4月点名批评多家5A景区。2026年上半年,全国立案调查旅游市场案件数同比增长49.3%,全国景区捆绑消费相关投诉达4.1万宗,暑期同比暴涨96%。
这些案例共享同一套逻辑:利用地理封闭性切断所有替代选项,再对这条“必经之路”单独计价。而各收费主体之间以“分属不同单位”为由切割责任。景区内部的利益分割,最终却由游客的消费体验买单。
必须说明的是:景区封闭步道、规范动线,是保障游客安全的应有之义——但安全管控不能成为隐匿收费、倒逼消费的借口。
如果下山接驳属于刚需,那就应该明码标价、提前告知;如果属于可选服务,那就应该给游客选择的余地。遮遮掩掩、半路“打你个措手不及”,是在透支游客对“华山”招牌的信任。
事件曝光后,华山景区连夜整改,全山新增、更换11块公示牌,在索道吊箱和LED屏实现票价信息全覆盖。反应速度值得肯定,但公众有理由追问:如果不是15岁少年的遭遇被曝光,这块牌子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肯挂上去?
华山的奇险,是天地造化;华山的盛名,是千年传承。但“华山一条道”,怎能是“拦路收费”的一条道?经营有道,方能不埋没青山风骨,辜负人民信任。
(评论员:文和刀,来源:九派新闻 )
责任编辑:朱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