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入选首批美丽蓝天建设资金支持城市
大众新闻 吕光社 2026-08-06 22:44:48原创
8月6日,记者从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济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资金申报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宁市已成功入选首批获得中央财政美丽蓝天建设资金支持的城市,符合补助标准第一档条件,中央财政将连续三年、总额10亿元的资金分档定额支持济宁。

据了解,美丽蓝天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通过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地方可按要求进行申报。2026年2月,生态环境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财政美丽蓝天建设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申报工作。政策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围绕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细颗粒物(PM2.5)治理为主线,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美丽蓝天建设项目以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覆盖的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域为申报单元。中央财政根据城市大气主要排放口数量、人口规模、项目总投资等因素分档支持。项目城市在实施结束及完整考核周期内,PM2.5浓度应相比“十五五”PM2.5浓度基数下降不低于2微克/立方米,且下降幅度高于国家或省级下达目标时序进度要求1个百分点,并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经过全市上下持续不懈的动员争取,济宁市成功入选首批获得支持的城市名单,并符合第一档补助条件。
据介绍,美丽蓝天建设对于济宁市破解“改善潜力衰减”与“治理成本攀升”的双重约束,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是一次极为宝贵的战略机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美丽蓝天建设作为未来三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抓,紧紧扭住“企业治污水平提高、治污工艺提升”这一核心关键,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治理成效。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力度,指导帮扶有意愿、有潜力的企业积极申报项目、申请资金。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将对实施提标改造的企业给予最大力度的技术支持和政策指导,并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努力争取更高的资金支持比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内生动力。
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抢抓机遇、积极谋划、全力争取,密切关注国家和省政策动态及评审要求,编制了《济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济宁市美丽蓝天建设项目整体初步设计》,确保项目“谋得准、报得上、能落地、见实效”。项目实施期三年,可实现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二氧化碳大幅减排,确保2028年济宁市PM2.5浓度降至36.8微克/立方米的总体目标。项目具体支持方向包括:落后锅炉炉窑淘汰退出或清洁能源替代、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移动源污染治理、清洁取暖等燃煤污染治理,以及其他与空气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项目。(大众新闻记者吕光社 实习生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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