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首例!半挂车闯卡上高速偷逃1.3万余元通行费,司机被判刑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06 18:18:40

一辆无牌半挂牵引从山东临清闯卡驶入高速公路,途经多个省市到达新疆,正常高速公路通行费上万元,而吴某仅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335元,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3014万元。而当事人吴某为“小聪明”付出了“大代价”,究竟是怎么回事?

2026年7月21日,临清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吴某因闯卡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追缴高速公路通行费1.3万余元。

2026年3月24日2时30分,吴某驾驶无牌大货车在东吕高速临清收费站入口冲撞档杆后强行驶入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随即向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济临大队报告。

依托聊城市高速公路“一路多方”工作机制,在市公安局技侦支队、山东高速聊城发展公司等部门协作配合下,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济临大队联合临清市公安局刑侦大民辅警奔波7000余公里,全力周密侦查、精准核查车辆轨迹,科学核算逃费金额、全面固定关键证据;最终查清吴某驾驶该大货车先后途经山东、河北、内蒙古、甘肃、新疆五个省(市自治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1.3014万元。

这是继今年5月份,聊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济临大队查获的一起“百吨王”驾驶员李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五个月,缓行六个月后,侦办的一起驾驶员吴某因闯卡逃费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的刑事案件。该案件同时也是聊城市高速公路驾驶人闯卡逃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当前,全国高速“一张网”运营,智慧科技全面应用,各类闯卡、超载、逃费行为无所遁形,也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之中。“小聪明”终将付出“大代价”,聊城公安交警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请勿存侥幸心理,牢记守法通行是底线、安全通行是保障、诚信缴费是义务,切莫因蝇头小利,触碰法律红线,承担法律后果,悔恨终生。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李怀磊 通讯员 王文元

责任编辑:李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