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项违法事实,港联不动产花都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07 13:27:35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7月31日,港联不动产服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花都分公司(下称“港联不动产花都分公司”)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广州市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内容显示,港联不动产花都分公司的违法事实为:

2026年7月2日,港联不动产花都分公司在花都区新雅街夏花六路6号(凯雅花园小区东区)管理的住宅小区消防控制室现场仅有一名具备相应条件人员值班,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涉嫌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6张,现场检查笔录1份、询问笔录2份等证据证实。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四十五条,对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花雅消处字﹝2026﹞第031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港联不动产服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花都分公司成立于2011年,负责人肖智华。其母公司——港联不动产服务(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欧焕清,公司大股东为注册于中国香港的港联物业(中国)有限公司,公司另一股东为碧桂园服务(06098.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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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