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优化生育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 全力保障参保职工生育医疗待遇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08-07 13:47:03原创

为顺应人口常态化流动趋势,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破解群众异地生育参保衔接不畅、费用垫付压力大、津贴申领跑腿多、区域政策不统一等痛点问题,济宁市坚持制度统筹、流程再造、数字赋能、协同联动,系统优化生育保险跨区域参保、转移接续和待遇结算,切实保障流动就业人员生育保障合法权益,持续降低家庭生育成本。

一、优化政策,打通跨区域参保接续壁垒

(一)扩大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人群范围。一是参加济宁市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享受与单位女职工同等生育医疗费待遇,不计发生育津贴。二是参保男职工的已参加基本医保的未就业配偶,按照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二)推进跨区域参保缴费时长互认。严格落实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要求,明确职工跨区域流动就业时,生育保险参保缴费时长全域互认、连续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因工作调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原参保地职工生育缴费月数全部计入转入地连续缴费周期,且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及时接续并补缴的,不中断连续缴费时限,可正常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2026年以来,济宁市已累计办理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4600余人次,充分保障流动群体生育保险权益。

(三)优化跨区域生育津贴支付政策。从市外转入济宁市的参保职工,只要在济宁市分娩并将市外医保关系转入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2个月,即可依规申领生育津贴;分娩时生育保险缴费时长不足12个月的,待缴费满12个月时仍可补领生育津贴,让外来务工人员安心就业、安心生育。

二、再造流程,实现接续及结算便民高效

济宁市将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等事项纳入市域通办、省内通办清单,实现参保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全程网办,同时推动实现职工和居民异地生育分娩直接结算,参保女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政策范围费用个人“零负担”,参保居民“按孩次定额补助”最高3000元,不设起付线,有效缓解生育家庭生育焦虑和经济压力。

三、拓宽渠道,打造全场景便民服务体系

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济宁医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三大核心线上渠道,放开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关系转移、费用报销、津贴申领等业务权限,实现跨区域生育保险业务线上可办、掌上可办。同时开通全市电话即办便民服务通道,针对异地务工不便线上操作的群众,提供人工电话受理、后台代办、全程帮办服务。深化“免申即享”改革,依托大数据自动比对参保、生育、缴费信息,对符合生育待遇申领条件的参保人员,无需个人主动申报,系统自动识别、审核并拨付待遇,实现“无感审批、免申即享”。

责任编辑:尹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