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公开征集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速览淄博 |  2026-08-07 15:30:47 原创

任灵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8月3日,淄博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视频会议,贯彻落实省公安厅会议精神,对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淄博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王建鲁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坚决扛牢政治担当,充分发挥主力攻坚作用,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拓宽渠道、深挖来源,狠抓线索核查提质增效,提高线索发现能力,健全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主动进攻、精准打击,始终保持凌厉攻势、高压态势,紧盯“六霸”突出黑恶犯罪,全力提高打击战果;要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面凝聚协同打击合力,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挤压恶势力滋生空间。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化解,纵深推进“齐鲁守护·夏季攻势”,抓紧抓实社会面整体防控,全面强化公共安全监管;要锤炼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坚持以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协同、抓好队伍管理为抓手,切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市公安机关将在依法严惩传统黑恶势力基础上,重点打击网络及现实领域新型黑恶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全力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清朗网络空间。为此,淄博公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以下十类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以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碰瓷敲诈:通过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裸聊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索取财物。

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举报渠道

淄博市公安局扫黑办

1.举报电话:0533-2189281

2.举报信箱:淄博市张店区南京路56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255063)

张店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7865102

2.举报信箱:淄博市张店区山泉路222号有组织犯罪侦查中队(邮编:255000)

淄川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5183606

2.举报信箱: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552号(邮编:255100)

博山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2134991

2.举报信箱:淄博市博山区大街与西关街交叉口西南40米博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邮编:255200)

周村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13355336110

2.举报信箱:淄博市周村区新华大道10089号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255300)

临淄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2139660

2.举报信箱:淄博市临淄区牛山路5号刑事侦查大队(邮编:255400)

桓台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3-2189917

2.举报信箱:桓台县公安街512号桓台县公安街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邮编:256400)

沂源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3-2139616

2.举报信箱:沂源县历山街道振兴路89号沂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256100)

高青县公安局

1.举报电话:0533-2135191

2.举报信箱:山东省高青县黄河路85号 高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邮编:256300)

高新区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2138570

2.举报信箱:淄博市高新区万杰路127号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邮编:255000)

文昌湖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2134361

2.举报信箱:淄博市周村区商家镇鲁中教考中心院内 文昌湖公安分局(邮编:255188)

经开区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2137038

2.举报信箱:淄博市经济开发区傅家镇陶瓷财富城K25号经开区公安分局(邮编:255000)

张南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6673749

2.举报信箱: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西山三街2号(邮编:255000)

柳泉公安分局

1.举报电话:0533-5854110

2.举报信箱:淄博市淄川区淄矿路133号(邮编:255100)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任灵芝)

责任编辑:张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