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回损失五千元!惠民县市场监管局法理情理并举化解消费纠纷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07 16:01:42

近日,群众陈先生受当事人王女士委托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楷模 打假维权先锋”的锦旗送到惠民县市场监管局大年陈市场监管所,感谢执法人员用专业与温情,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据了解,王女士父亲于今年7月份在某农资经销部购买了价值5000余元的某品牌生物菌肥,在使用时发现宣传内容与实际产品不符,要求经销商全额退款,在协商未果后,王女士遂向大年陈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反映诉求。接诉后,工作人员宋晖同志详细梳理纠纷细节,全面核实消费全过程,多次主动与商家负责人沟通,耐心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摒弃生硬说教,立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商家解读法律条款,明确告知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后果。同时,从诚信经营、长远发展的角度耐心劝导商家,引导其正视自身问题,主动承担经营责任。

最终,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攻势下,商家主动承认虚假宣传的违规行为,表示将积极整改经营问题,并当场将5000元全额消费款退还给王女士。

群众的认可就是最大的动力!大年陈市场监管所将继续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有诉必应、有难必帮”的态度,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让消费维权更高效、更暖心。

责任编辑:董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