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镜小课堂 | 诉前调解暖民心 巧算“三笔账”化解财产损害纠纷

速览淄博 |  2026-08-07 17:40:40 原创

王莉莉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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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法官,这么快为我们化解了纠纷!”近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依托诉前调解机制,法官曹茂冰巧用“三笔账”,妥善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高效化解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衷心感谢。

事情要追溯到2025年10月。恰逢连日阴雨,临淄区某小区的业主李某陷入苦恼。原来,他存放在地下储藏室的10箱国台酒、15箱浏阳河酒,还有2箱红酒、2箱茶叶,全部被渗进来的雨水泡了个遍。

“这些酒水、茶叶都是自己不久前刚购买的,一打开储藏室的门,一股霉味直冲脑门,酒盒子都软得像豆腐一样!”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李某显得略有些激动。随后,他找到小区物业公司(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讨要说法,物业公司经理赵某却表示:“雨下得太大,公司也管不过来,再说你那酒和茶也不知道放了多久,谁知道原来有没有问题?”

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李某一气之下将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赵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因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财产损失20000元(具体金额以司法鉴定价值为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曹茂冰认真分析了案情,随即决定进行先行调解。然而,调解现场的情况让他意外—— 这场看似简单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各执己见,火气都不小。

“法官,咱得讲理。地下储藏室被淹,明摆着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对方却一再推脱责任,甚至还质疑我的货物有问题!”李某一脸委屈地说道。

“连续下雨多日,咱们物业又是扫水又是铺沙袋,我们已经尽力了呀!而且他放的那些酒和茶叶,具体价值也不好说,要价也太高了!”赵某也是满腹委屈,并对原告主张的20000元赔偿金额不予认可。

和预想的一样,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相互倾诉各自委屈,调解工作进展缓慢。曹茂冰并没有急于开庭,而是迅速调整了化解方案,从节约诉讼成本、降低诉累、互谅互让等角度,耐心帮助原、被告算清“三笔账”。

“咱们先算算这经济账。司法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一旦结果不符合你们的预期,经济上更划不来!”曹茂冰从节约成本角度对双方耐心地劝解道。

“其次,咱们再算算这时间账。老李,你天天被这事耗费着时间和精力,对工作生活都会有影响;物业公司整天应对诉讼,既不利于小区管理,也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影响。”曹茂冰从时间、精力、声誉等角度对双方进行引导。

“最后,咱们再来算这人情账。你们都是一个小区的,抬头不见低头见,关系闹得太僵对双方都没有好处。赵经理,你是负责人,业主遭了灾,哪怕公司流程慢,你多上上心,态度好一点,多为业主着想些,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

“法官,我在和业主的沟通上确实有很多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和原告好好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在法官的引导劝解下,赵某首先表示愿意主动承担责任,和原告达成和解协议。

“既然被告有这个态度,我也愿意退让一步达成和解。”在被告态度转变后,原告也表示同意和解。

就这样,在听完法官算的“三笔账”之后,原、被告的态度有了明显改变,最终各退一步,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支付原告财产损失5000元;被告赵某自愿支付原告财产损失3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再要求做司法鉴定;现存放在被告指定的临淄区某小区地下储藏室内原告的受损害物品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原告自行取走,运输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一纸调解书,化解的不仅是一桩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更是解开了物业服务者与业主之间的心结。本案中,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通过精准核算“经济账、时间账、人情账”,引导双方从对抗走向了对话,从互耗转向了共赢。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张刚)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