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发布LOF退市新规

大众新闻 都亚男   2026-08-10 09:50:43原创

8月7日,沪深交易所同步发布《关于就完善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安排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分类明确商品期货LOF、QDII LOF及小规模LOF等LOF的终止上市情形与程序。

《通知》主要内容有:一是明确QDII LOF应当终止上市,并设置过渡期安排;二是明确连续六十个交易日场内资产净值低于一千万元的LOF应当终止上市;三是明确终止上市程序;四是加强风险提示。

LOF退市新规的出台,一大背景是抑制高溢价,化解市场风险。LOF2004年推出,是既可场外申赎、场内交易,又能在交易所买卖的开放式基金。随着场内基金不断创新,LOF制度缺陷逐步凸显,商品期货LOF、QDII LOF受持仓规则、外汇额度约束,时常暂停或限额申购,易催生场内高溢价;部分小规模LOF流动性偏弱,同样存在溢价炒作隐患。

(大众新闻记者 都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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