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兔速递安全管理缺位被罚7万元,此前已被国家邮政局立案调查

九派新闻    2026-08-10 15:52:22

据企查查,7月30日,国家邮政局就极兔速递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安全保障统一管理责任一事,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罚款七万元整。

行政处罚信息。图/企查查

违法事实显示,经调查,今年以来,多家极兔速递相关企业存在处理场所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等违法行为,部分极兔速递相关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极兔速递有限公司未严格督促极兔速递相关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深入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故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为,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第五十一条内容为,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吴蓉眉,注册资本1亿元,由上海邑商实业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值得注意的是,今年6月,极兔速递有限公司刚因对极兔速递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位等问题被国家邮政局立案调查。

(九派新闻)

责任编辑:周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