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收行政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0 18:45:07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8月3日,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因涉嫌“未按照批准的位置、期限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显示,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的违法事实为:2026年3月5日10时17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机场七道(宝安海事局)对一处占用道路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经调查,该项目为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交通疏解工程(含路灯改迁及恢复工程),建设单位是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

执法人员检查时许可已超期,未办理续期手续,现场仍处于使用状态。2026年6月4日,执法人员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06月14日前整改完毕。执法人员于2026年6月17日到现场复查整改情况,发现当事人并无整改。通过调查取证,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实施了未按照批准的位置、期限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经核,当事人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对其处4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交罚决第﹝2026﹞ZD05231号。

值得注意的是,据信用中国公开信息,7月15日,其因同一案由被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罚款1万元。内容显示:

2026年4月22日16时29分,处罚机关执法人员在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前海综合交通枢纽段开展检查,发现施工项目占用桂湾四路北侧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遂进行勘验调查。经查,该项目名称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穗莞深城际前海至皇岗口岸段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深圳市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某公司,双方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经现场勘验,该项目占用深圳市南山区桂湾四路北侧机动车道长10.5米、宽0.9米,面积9.45平方米;占用非机动车道长30.7米,宽4.4米,面积135.08平方米,现场人员认可以上勘验数据;

经核,该项目已取得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许可决定书(深交许(南山)〔2025〕943号),该许可决定书申请事由为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因穗莞深城际前海至皇岗口岸段工程申请临时占用前海桂湾四路北侧人行道;许可路段为前海桂湾四路北侧人行道;许可时间是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2月15日止,该项目施工已超出许可面积及期限;

上述许可决定书显示,实际占用该路段的单位是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系‌深圳市某公司二级子公司。2026年5月12日,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被委托人协助调查,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经调查取证,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实施了未按照批准的面积、期限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一年内第二次被查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深圳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明亮,公司由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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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