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标注“孕妇禁用”,孕妇生病只能硬扛?药师提醒——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6-08-10 17:23:44
近日,孕妇生病后因担心药品说明书上的“禁用”“慎用”标注而不敢用药的话题引发关注。8月10日,北京妇产医院药事部药师王然向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表示,疾病本身对母胎健康的影响,往往远大于规范用药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吃药“硬扛”反而可能对母婴造成严重伤害。孕妇可在专业指导下合理用药。
王然介绍,临床中,她常遇到因惧怕药物副作用而拒绝用药的孕妈妈。“药物与疾病对胎儿的影响是同时存在的两种风险因素,但疾病本身的影响万万不可忽视。”例如,孕期持续高热可能影响胎儿神经发育;如果孕妇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控制不佳更可能诱发子痫前期等严重并发症。孕妇应在医生评估下及时用药,选择安全性证据充分的药物,获益远大于风险。
部分药品说明书上标注“孕妇慎用”和“孕妇禁用”。王然解释,“孕妇慎用”的药物在确有治疗需要时,经临床医生或药师判断后,可以酌情使用;而“孕妇禁用”则意味着该药风险等级较高,或缺乏针对孕妇人群的充分安全性数据。遇到“孕妇禁用”药品,孕妇切勿自行服用。
“对于感冒发热、头疼、过敏等常见病,孕妇有足够的安全药品可供选用。”王然说,例如确诊为流感病毒感染的孕妇,应在发病48小时内尽早使用抗病毒药;普通细菌性感染可在医生指导下选用头孢类、青霉素类等相对安全的抗菌药物。退烧可首选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抗过敏可选口服抗组胺药。此外,应尽量选择单一成分药物,尽量避免使用复方感冒药。
轻度皮肤过敏可选用炉甘石、氧化锌等相对安全的外用药,严重湿疹可在短期监测下使用外用激素软膏。中成药或中药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宜自行选用成分复杂或证据不足的药品。
如果孕妇意外服用了禁用药物,也不必过度恐慌,并非使用了禁用药品就必须终止妊娠。王然表示,需结合服药时间、药物安全性数据等综合评估。建议孕妇及时到医院进行全面评估,不要自行做出终止妊娠的决定。
王然提醒,孕妇自行使用非处方药应遵循“单一成分、低剂量、短疗程”原则。孕妇生病后应优先咨询妇产科医生或专业药师,也可前往药学门诊接受系统的用药安全评估服务。
责任编辑:王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