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等未保持完好有效,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0 18:45:3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8月3日,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怀仁市消防救援大队。

内容显示,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办公楼室内消火栓无水不能正常使用),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山西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四条之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0.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怀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8号。

此外,据信用中国公开信息,2024年3月15日,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还曾因“超能力生产”,被怀仁市能源局罚款人民币200万元整,文号为(怀)能源案(2024)02号。同年3月18日,因同一案由,怀仁市能源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杨占国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文号为(怀)能源案(2024)0201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大同煤矿集团挖金湾虎龙沟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胡红伟,公司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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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