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到20%,民资“入核”十倍跃升里的机会
金头条 | 2026-08-12 12:00:27 原创
初磊来源:大众新闻·经济导报
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辽宁庄河一期、浙江金七门核电二期、广东太平岭核电三期、山东莱阳核电一期4个核电项目,共计8台机组。这是“十五五”时期首批获核准的核电项目,总投资超1700亿元。
与审批“开闸”同步推进的,是民间资本参股核电的大提速——从2020年吉利科技集团参股三澳核电的2%,到2026年金七门二期的接近20%,民资参股比例实现近十倍量级跃升。
浙江风向标:民资持股不低于20%
作为民资“入核”“浓度最高”的省份,浙江再次站上风口。此次获批的金七门核电二期(3、4号机组),采用“华龙一号”2.0版技术,是该项技术从研发迈向工程批量化应用的示范项目。其业主公司中核(象山)核能有限公司今年1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5亿元,股东名单中,除中核浙能能源有限公司与中核核能开发(北京)有限公司两家国企外,雅戈尔集团、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宏润建设(002062.SZ)、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里系”上海毅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家民企合计持股18.77%。

而在浙江,民资参股核电比例有望达到更高水平。
今年5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明确,将具备条件的核电、深远海风电项目民资持股比例提高至“不低于20%”。这是对“国家民间投资13条”的持续加码加力。
回望民资参股核电项目,浙江省在全国开了先河——位于温州市苍南县的浙江三澳核电项目1号机组,建设主体为中广核苍南核电有限公司。该公司2014年11月成立,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其股东中唯一的民企,2020年4月作为新增股东进入,持股2%。该项目既是长三角首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也是国内首个民营资本参股的核电项目。今年3月12日,该机组首次并网成功,4月29日正式投产发电。
从2%到20%,浙江民资“入核”完成了从“破冰”到“破局”的跃迁。
山东响应:“硬指标”提高到15%
国家能源局8月6日发布的《中国核电发展报告2026》显示,2025年,我国新核准建设10台核电机组,容量1210万千瓦,分别为浙江三门5、6号机组、山东海阳5、6号机组、福建霞浦1、2号机组、广东台山3、4号机组和广西防城港5、6号机组。截至2025年底,国内共有核准在建机组53台,容量6293万千瓦,其中“华龙一号”机组33台、占比62%。
截至2025年底,我国在运和核准在建核电机组共112台,总规模1.25亿千瓦。其中,在运59台、装机容量6248万千瓦,仅次于美国和法国,居全球第三位;核准在建53台、容量6293万千瓦,连续19年稳居核电工程建设规模全球第一。

核电成为东部沿海省份的重要清洁能源供给。从2025年沿海省份核电装机占比看,福建省的核电装机在全省发电装机中的占比为12.6%、发电量占比28.1%,均居首位,辽宁省、广东省、海南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山东省的核电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20.9%、16.9%、18.5%、13.4%、12.8%、7.3%、4.8%。
其实在国家政策出台前,山东已先行试水。
2025年11月2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省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发布会上明确:山东严格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能源领域投资全部向民营企业放开,核电民资参股比例提高到15%,风电民资参股比例达到40%以上。
政策驱动下,山东民企迅速响应。
2025年3月22日,山东核电第三核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6亿元,法定代表人刘非。股东结构看,山东核电有限公司、富海集团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分别持股85%、10%、5%,两家民企——富海集团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合计持股15%。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及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等。
富海集团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石油化工、煤化工、化工新材料、物流配送、终端零售、房地产业务于一体的大型能源化工企业,深耕能源化工领域,原油一次加工能力达1000万吨/年。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资本3.16亿元,法定代表人邱立君,为莱州市天源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
20%,新起点
《中国核电发展报告2026》显示,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持续推进。2025年,新核准的5个核电项目共吸引10家民营企业全面参股,民企持股比例最高达到20%。
如今看来,20%不是天花板,而是新的起点。回望过去,民资“入核”的每一步,都有清晰的政策脚印。
2024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核准江苏徐圩一期、浙江三澳二期、山东招远一期、广东陆丰一期、广西白龙一期5个核电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人士介绍,包括魏桥创业集团在内的10家民营企业参与,合计出资45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可带动民营企业投资超过240亿元。

2025年4月,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国能发法改〔2025〕40号),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202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等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责任编辑:徐松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