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房地产政策集成“工具包”来了
微观滨州 | 2026-08-11 10:59:37
张贵英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8月10日下午,滨州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滨州市房地产政策集成》政策吹风会。滨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刘春杰,市国土空间规划院院长张新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赵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赵骋,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王景森参加,介绍政策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精准回应房地产企业发展、群众住房需求以及市场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住建局会同财政、自然资源规划、公积金等部门,对全市现行房地产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整合优化,形成了《滨州市房地产政策集成》,文件共分五大板块、37条具体措施,目的是让政策查找更便捷、落实更精准、红利更可感。
首先优化土地规划管控,加大“好房子”供给。精准调控土地供应。适度增加市场刚需、改善型热门户型配套用地供给。鼓励住宅建设屋顶花园、公共下沉庭院,打造多样化居住空间。优化容积率计算标准。新建住宅小区、商业非住宅项目可规划首层架空设计。针对架空平台、住宅阳台、设备用房、公共服务设施、入户大堂等区域,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提升居住舒适度。支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对确定为高品质住宅试点的项目,在融资“白名单”、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预售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方面给予支持。全面提升房屋建造品质。积极发展智能建造,强化施工全过程质量监管,健全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防治体系,防范渗漏、开裂、串味、隔音差等问题;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商品住宅质量保修等制度。
其次,降低购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和库存消化一是统一商贷首付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落实购房税收优惠政策。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在滨州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已出售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自2025年5月1日起,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1.5%,非普通住宅及其他类型不动产预征率调整为2%。全面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办理抵押不动产过户交易时,无需提前结清卖方原贷款、注销抵押,依托线上存量房买卖合同,即可完成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新设立抵押登记和发放新贷款等流程。常态化开展房产促消费活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住房需求轮候库,结合当地需求确定收购项目和收购规模,确保供需匹配、人房相适。
开展住房“以旧换新”,盘活存量住房资源一是丰富“以旧换新”模式。推出房企“收旧换新”、第三方主体“收旧换新”、专业机构“卖旧换新”、试点“拆旧更新”四种模式;推行旧房评估随机选取机制,确保评估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鼓励房企、中介联动“卖旧换新”,通过“先锁新房、再售旧房”,设置60天“保护期”等方式优化换房流程。拓宽旧房处置与利用渠道。鼓励收购主体对旧房进行“微改造+功能升级”,提升房屋品质和市场流通性。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发放“以旧换新”购房补贴,引导房企推出置换专属优惠、房产经纪机构下调服务佣金,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同步推行“带押过户”。
提速城市更新行动,改善居住环境一是落地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抓好《滨州主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2-2035年)》落地实施,大力推进片区综合更新,统筹资源、一体设计、分步实施。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为载体,同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等建筑节能改造、适老化改造,补齐老旧小区配套短板。
优化行业管理服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常态化落实房地产融资“白名单”制度。将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为合规住房开发项目的主要融资渠道,实施项目主办银行制,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优化公积金管理、物业管理等服务,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张贵英 通讯员 李文慧)
责任编辑:田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