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出台!城建档案相关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
滨州民生 | 2026-08-11 10:01:48 原创
任斐来源:品质滨州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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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档案相关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补齐以往工程档案费用保障短板。该规定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之前工程档案相关费用没有在工程造价中列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程档案归档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开展。按照新发布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档案相关费用列入建设工程造价。其中,在编制项目概算时,应单独增设“城建档案专项服务费”,把档案工作费用显性化、规范化。该费用涵盖档案收集整理、组卷装订、数字化加工、竣工图编制、声像档案采集整理等相关支出。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积极开展新规的学习宣贯,主动对接各参建单位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扎实做好档案接收保管、查询利用、数字化建设等工作,严格把控归档质量,完整留存城市建设史料,充分发挥城建档案服务城市建设的作用,助力我市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