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操作工下班后在单位浴室洗澡摔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    2026-08-11 13:27:41

关键词 收尾性工作

案情

林某是某公司制造车间操作岗位职工。由于操作岗位职工常年接触沙尘和油污,公司便在车间附近设置了一个浴室,供职工下班后清洗。一日,林某下班后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林某要求公司申请工伤认定,被公司拒绝。林某便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并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裁判

公司认为,浴室并非工作场所,林某洗澡时是下班后,摔倒原因是自己不慎造成的。因此,林某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受伤,受伤原因更与工作无关,要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如收拾工具和工作服、做操作后的个人清理等。本案中,浴室虽非字面上的工作场所,但却是公司为带沙工作的岗位职工准备的清洗场所,应视为与工作有关。林某洗浴也是从岗位上下班之后立即前往浴室,这段时间符合工作后的合理时间这一条件。在公司浴室洗澡,清理因工作沾染的沙尘,应视为从事与工作相关的收尾性工作。综合各方面因素,林某的受伤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上述规定,应被认定为工伤。

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以上内容摘自《工伤保险案例普法宣传读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马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