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仁怀荣和酒业因虚假宣传被罚4万元
酒水食空 | 2026-08-11 11:28:52
近日,遵义市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荣和酒业有限公司因在产品包装上违规使用“红军长征”“四渡赤水”等历史事件进行商业广告营销宣传,并涉及部分虚假宣传内容,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40000元,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8月3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仁市监处罚﹝2026﹞271号)显示,2021年1月21日,荣和酒业生产了150件“快乐好运酒”(规格1×6×500ml),其中48件已赠送他人,截至2026年4月22日执法人员检查时,尚有102件库存。
在该产品酒盒上,印有“1935年,中央红军长征四渡赤水途径茅台镇,‘荣和烧坊’以美酒慰劳红军,红军喝得精神快乐,用于疗伤身体也得到快乐,四渡赤水红军好运,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茅台民间流传‘荣和的酒红军喝了快乐,给红军带来好运’”的宣传语。经调查,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的任何证据材料。
监管部门认定,该宣传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及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及违禁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等规定,对当事人处以40000元罚款。
经查,涉事“快乐好运酒”包材成本共计5160元,其中外箱2元/个、手提袋1元/个(每件3个)、盒子3.5元/个、瓶子1.4元/个。基酒成本为21元/500ml。该批150件产品中已有48件送人,剩余102件被执法人员查获。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荣和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08-11,法定代表人为陈国超,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20382714393459T,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盐津街道梅子坳村芭蕉坝组,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责任编辑:李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