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违法事实,北京城建集团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1 11:29:40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8月5日,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城建集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内容显示,北京城建集团的违法事实是:该公司承建的朝阳区干杨树甲16号院综合整治项目,在2026年7月13日处罚机关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工程建设规模122539平方米,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人,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5 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人,且每增加5万平方米,应当至少增加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北京城建集团未按照规定配备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对其处25000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朝建)字﹝2026﹞第590069号。

值得注意的是,据军队采购网监管信息栏公开信息,今年2月10日,北京城建集团还曾因“围标串标”被海军采购管理部门作出处理,其被暂停参加全军范围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资格。此外,关联人员处理信息中所列的陈代华,已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违规处理编号:ZT202612982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7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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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