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项违法事实,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1 11:30:16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消防执法公开系统获悉,8月3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有限公司(下称“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因涉“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临汾市乡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内容显示,2026年6月24日8时,乡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乡宁县管头镇上善村的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隐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显示有2处故障(新产品仓二层消火栓按钮、二层浴室烟感探测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该单位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类别为2类,属于较轻违法行为。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消防救援局《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第四项,给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文书号:乡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3号。

此外,据信用中国公开信息,6月29日,其亦曾被乡宁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据悉,2026年6月1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自查发现并主动上报:该矿井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核定月产能不超<6万吨,2026年4月份实际原煤产量104429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44429吨,超过核定最大生产能力74.05%、5月份实际原煤产量110655吨,超过核定生产能力50655吨,超过核定最大生产能力84.43%。

对此,处罚机关责令其停工停产整顿三日,按照复工复产程序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企业及个人予以减轻处罚,对企业罚款50万元,对主要负责人马宁罚款3万元,并对主要负责人马宁不作记分处理。文书号:山西省(乡宁县应急管理局)煤安罚﹝2026﹞综合执法二队41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同富新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宁,公司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临汾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山西焦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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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