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烟台以严格数据监管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烟海e家    2026-08-11 17:03:05

  烟台融媒8月11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今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凝聚法治合力 护航美丽烟台”新闻发布会。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斌介绍了2026年1月1日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解读新规带来的全新工作要求,并通报全市生态监测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生态环境监测数据是把脉生态健康、指引治污方向的“听诊器”与“导航图”,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核心依据。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历经五十余年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环保工作的“耳目”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烟台市乘着《条例》落地实施的东风,对标法定新要求,围绕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这一核心目标,推动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质增效。

  统筹实施环境监测分类管理。《条例》首次划定区分公共监测、自行监测两类体系并明确各方责任边界。我市立足实际,依托山东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技术优势,创新建立生态环境监测支持环境管理工作事项清单和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专项研究工作清单“两张清单”机制,持续提升基层监测能力。压实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安装联网自动监测设备,严格落实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按期开展手工监测并依法公开信息,全市企业自行监测完成率稳定保持90%以上。

  规范监测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条例》对第三方社会化监测及运维机构提出的备案管理、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等法定要求,进一步规范第三方社会化监测及运维机构从业行为,对我市57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备案审查,重点关注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技术能力等内容,严把行业准入关口;严禁第三方机构超范围承揽业务、违规转委托及承接存在利益冲突的监测项目,切实保障监测服务全过程独立、客观、公正,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严守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底线。《条例》强化了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惩戒力度,既罚“甲方”,又罚“乙方”;既罚“单位”,又罚“资质人员”,这里甲方指的是排污单位等委托方,乙方指的是技术服务机构等受托方。同时,《条例》也加大了对技术服务机构的处罚力度。今年上半年,累计对20余家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同步完成2200余家排污单位与第三方监测机构的关联工作,进一步厘清监测数据职责边界,从源头防范监测数据造假。

责任编辑: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