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守护绿水青山 烟台法院以司法力量筑牢生态保护屏障
烟海e家 2026-08-11 16:55:40
烟台融媒8月11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今日上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凝聚法治合力 护航美丽烟台”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由绪斌介绍全市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全力推进美丽烟台建设、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主责主业,护航美丽烟台
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82件,审结1175件,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烟台的绿水青山。助力污染防治攻坚,依法审理涉大气、水、土壤等污染环境犯罪8件,依法审理噪音污染等环境侵权责任纠纷18件,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审理环境资源行政案件318件,助力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自然资源有序利用,严惩非法侵占山海河湖等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45件。
助力生物多样性提升。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活动,依法审理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16件。长岛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地域和专业优势,协同有关部门联动开展海洋生态与候鸟资源保护工作,为长岛国际“零碳岛”与国家公园创建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紧扣中心大局,优化服务保障
助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出台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16条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升级案件,助推绿色石化、清洁能源等重点产业链持续健康发展。海阳法院有力保障全国首个“零碳”供暖等项目顺利推进,妥善化解核电工程配套设施近亿元工程款纠纷,为司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生动样本。
服务“经略海洋、向海图强”战略。统筹渔业发展和海洋保护,依法审理非法捕捞、污染海洋、破坏海洋生态等案件16件,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措施综合运用,积极探索“增殖放流”等多元化生态修复机制的综合运用,系统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生命线,依法审理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6件,规范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依法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案件402件,助力建设生态宜居、产业兴旺的和美乡村。
深化协同联动,凝聚治理合力
推进执法司法协同。依托常态化、实质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环境资源领域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与生态环境、公安、检察机关严格落实《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合力,协作机制运行两年以来,妥善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35件,协同联动效能显著提升。
加强生态环境联动修复。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莱阳法院、福山法院与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生态修复方案制定、修复验收等工作,实现“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有机统一。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莱山法院设立镇级诉调对接工作站5个,根据矛盾纠纷特点采用递进式或组合式调解,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擦亮特色品牌,深化法治宣传
持续打造环资品牌。聚力打造“青满山海”品牌矩阵,2025年,蓬莱法院的“法护山海”和海阳法院的“海晏·青川”两个品牌分别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十佳品牌和优秀品牌,讲好以司法之力守护烟台绿水青山的法院故事。
注重典型案例培育。持续推进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以标杆案例带动审判质效同步提升,市中院1起案件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并被收录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案例库、1起案件被评为山东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年度十大案例,莱阳法院有1起案件、海阳法院有2起案件被《人民法院报》刊发。
创新普法宣教平台。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去年以来全方位开展环境保护司法宣传40余次,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