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这一违法事实,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被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1 16:54:5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获悉,2026年8月5日,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被行政处罚。

内容显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涉“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处罚机关对其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建罚〔2026〕134号。

据悉,上述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近期被执行标的2000089元,立案时间为2026年8月10日,执行法院为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案号(2026)云0724执741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法定代表人霍福山,注册资本165062.4万元人民币,公司大股东为中国电建(601669.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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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