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辱骂等纳入教育惩戒,虚拟世界的霸凌也是霸凌
“光明日报”微信公号 2026-08-11 22:52:05
《北京市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近期印发,对于中小学生,该细则就什么样的行为对应什么样的惩戒、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能不能用同样的方式等问题给出了清晰的答案,让一线教师的惩戒有了主心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版《细则》在教育部规则的基础上,对可实施惩戒的情形进行了延伸和完善,将“打骂同学、老师”扩展为“或通过网络等方式对老师、同学等他人进行辱骂、诽谤、人身攻击等侵害行为”。

这样的做法很有必要。躲在隐蔽角落的校园霸凌,早已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与社交模式的创新,校园欺凌开始出现向网上发展、线上线下合流的现象。而且,由于“网络欺凌”在现实生活中显得看不见、摸不着,因此更难被发现,也给了一些欺凌者可乘之机。
单纯从欺凌的危害后果看,“网络霸凌”一点也不比线下欺凌轻。联合国一项调查显示,约三分之一的年轻人曾遭遇网络欺凌,五分之一的年轻人曾为躲避网络欺凌和暴力而选择逃学。一些同学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他人欺凌同学的视频,给被欺凌者造成二次伤害,给被欺凌者造成严重的自卑心理问题,形成孤僻性格,甚至出现自杀、自残行为。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也应该引起各方足够的重视。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但是,一些校园霸凌转向了网络,脱离了很多学校、老师的视线,导致相关工作就没能跟上。这一回,北京版《细则》明确提出对“网络霸凌”也要实施惩戒,就是在提醒大家,要对躲在暗处的“网络霸凌”现象予以更多关注。

治理“网络霸凌”,也不都是学校、老师的工作。在互联网时代,各大社交平台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络霸凌”现象的出现,和一些霸凌内容在网络上的传播没有受到任何阻挠有着直接的关系。平台的运营必须建立在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尤其是必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这种安全保护的义务,当然也包括对网络霸凌等违法问题及时进行筛查审核、预警报警,不能因为一些内容有流量、有热度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父母家人也应当多关注孩子的心理变化、现实举动,及时察觉微妙的变化。如果发现有“网络霸凌”的迹象,也应该立刻采取报告学校或报警等措施。不能因为事情发生在网上就不当一回事。
发生在虚拟世界的霸凌也是霸凌,理应被纳入依法治理的范畴。从学校、平台到家庭,每一个主体都担负起应尽的职责,让各种霸凌行为“现形”,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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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小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