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留言板·周报|入学报名、社保欠缴、物业撤出……这些问题有回复了
大众新闻 赵小菊 2026-08-12 17:29:04原创
您有难题,党报帮办。8月3日—8月9日,网友在大众新闻“党报帮办·网上问政平台”的以下留言有回复了。
1、结业考试0分怎么复核?
网友留言:我是一名初二学生的家长,孩子在地生结业考试中,生物有分,地理出现0分的情况。我也交过资料到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回复,扫描后的答题卡一字未写,孩子平时成绩也可以,不会不写,孩子也说全写了。教育局回应扫描什么样就什么样,机器不会存在错误,让明年补考。机器也不是万能的,谁也不能保证它不出错。我们找了快一个月,一直没有满意答复,说的任何人都不能看。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我们这是特殊情况,也得特殊对待吧。就是想要查验看看原纸质答题卡有没有完整答题,有没有做题痕迹。
枣庄市教育局回复:经市教育局再次核实,学生地理结业考试答题卡条形码正确,答题卡除姓名、考号、座位号正确填写之外,其他答题处均为空白。

2、被误导消费,可以申请全额退费吗?
网友留言:我是临沂市兰山区居民,家中孩子持有孤独症三级残疾证。2025年,小凡星机构打出让康复更便捷有效宣传标语,我前往门店咨询。店内工作人员开展内部评估,宣称孩子评估结果均处于两岁以下发育水平,刻意夸大发育落后情况,并承诺长期干预可顺利入园。我轻信宣传缴费,2025年6月至2026年3月,共计9个月在该机构参与康复训练。参训前医院诊断孩子为孤独症边缘状态,课程结束后专业量表复测确诊为重度孤独症,康复承诺完全落空。后续查实机构多项违规问题:1.师资宣传严重造假:机构对外大肆宣传授课人员均为康复专家、一线持证专业教师,但门店公开对外招聘零基础人员,仅经过简单短期培训便可上岗开展孤独症儿童康复教学,宣传内容与实际师资情况严重不符;2.合同与收款主体刻意拆分:该机构同时注册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两套经营执照,以有限公司名义和我签订服务合同,却私自要求我将康复费用转入无对应康复服务资质的个体工商户账户,刻意割裂签约主体与收款主体,存在规避责任、财务不规范问题。维权初期,我本着友好协商的想法,仅提出退还一半费用。但后续逐步核查发现机构从招生宣传、师资资质、签约收款环节均存在不实违规行为,整体运营存在误导消费情形,因此变更诉求,要求全额退还全部康复服务费。
兰山区市场监管局:针对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已对临沂小凡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暂未发现该机构存在宣传内容与实际师资情况严重不符的情形。
关于收款账户主体不一致问题,涉事商家说明:前期临沂小凡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因债务纠纷导致账户被冻结,故使用临沂市兰山区小凡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账户收取相关费用,目前相关税务事宜已处理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影响诉求人与临沂小凡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所签订合同的成立与法律效力。
经组织调解,涉事商家明确表示无法满足诉求人退还半数费用的诉求,双方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诉求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相关问题。

3、小区配套用地被拍卖建物流园?
网友留言:小区配套用来建设高中和医院的地块,被政府以开发商超时未建设为名收回国有,2022年至2024年间,薛家岛街道负责管理并出租。2024年说政府收回无效,要还给开发商建设配套。2026年又没建设,开发商以欠某个公司债务为名把这块配套地给法院执行了拍卖。当时,居民已经告知这块地属于配套用地,在小区唯一的出口南侧,不允许建立物流园或者工业,会影响小区环境和出行。法院在撤销拍卖后几天,把配套地定性为工业用地重启拍卖,拍下来的公司,现在在建设物流园。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经核实,群众所反映地块于2013年通过公开出让方式供应,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26年4月开展司法拍卖,拍卖成交仅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土地用途保持不变。针对群众反映的配套设施及物流园建设等问题,新区已成立专项工作专班,将依法依规审批该土地使用许可,积极推动问题合理妥善解决。

4、凭网签合同、全款发票等可办理入学报名吗?
网友留言:我们是山东省德州市乐陵市市中街道五洲西大道以北(乐陵二中西侧)枣城鑫居(俗称枣城新居)业主。小区2026.06.30正式交房,水电已于5月份开调试,业主已实际入住,有近3个月水电缴费记录;具备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全款购房发票;因开发商办证流程,不动产权证预计2026年9月才可以办理。依据《义务教育法》第四条、第十二条,适龄儿童享有平等义务教育权利。按照乐陵市义务教育招生公开政策,未办证房产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居住证明作为房产入学材料。当前报名阶段,遇到以缺少不动产权证为由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况。房屋已经交付入住,仅产权证办理滞后,并非未交付楼盘。恳请督促主管部门落实招生政策,接纳网签合同、全款发票、水电居住凭证作为入学房产材料,保障小区适龄儿童正常参与片区义务教育报名。
小区开发商乐陵市鑫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和当地教育、住建等部门协调协商。已正式启动、推进小区不动产房产证批量办理工作,正在补齐前期办证缺失手续,目前,已经有业主拿到房产证。后续如有因办理流程时间问题暂时拿不到房产证的,也可拿购房合同等材料先行办理报名入学。

5、通过简易注销逃避债务?
网友留言:赵某某、姜某某夫妇长期在聊城市莘县经营大棚农业项目,设立山东众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二人因经营周转向我父亲借款合计54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多次沟通,持续拖延拒不还款。经工商信息查询,近期二人陆续注销名下多家关联企业,多家注销档案清算信息空白,存在通过简易注销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重大嫌疑。
回复:帮办记者联系了当事人,当事人表示,目前该事件当地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土地问题求助
网友留言:我父亲是72岁老人,家住潍坊昌邑柳疃镇北新兴村,22年前因为自家部分土地被村里收走,与村委打官司,但一直没能成功,今年继续打,求助媒体跟进。
柳疃镇政府:该案经昌邑市人民法院审理,现已审结。法院判决被告于2026年10月底前清障腾地并交付原告。鉴于涉案土地现种植玉米,为减少损失、兼顾农时,待秋收完毕,村委将配合法院完成土地交接。

7、使用临时用电经常停电,问题何时能解决?
网友留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和达正阳北岸小区自2024年4月份交房以来一直使用临时用电,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经常性停电,多次出现人员被困电梯的情况,严重威胁到居民的生命安全。居民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此事,希望政府能够帮忙协调解决,可到现在一直未得到解决。
城阳区住建局:和达正阳北岸项目建设期间施工缓慢导致延期交付,为及时满足业主入住需要,于2024年3月在临电状态下进行了交付。临电电费由开发企业承担。
至今项目红线内部分变压器未安装,部分电缆未施工完成,导致无法开通正式用电。前期,我区相关部门已多次督促并协助开发企业筹集资金,积极进行电缆采购,尽快解决项目用电问题。目前资金问题已初步得到解决,预计8月份到位,两个月内完成建设。
开发企业已对该项目加装电缆,缓解了用电负荷,加装后小区暂未发生停电情况。下步,我区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开发企业、电力施工单位加快采购、施工,争取尽快接入正式电。二是要求开发企业把临时保障工作做实做细,增加人员配备,并确保电力维修专业人员随时在岗,实时监控小区电力供应状况,发生停电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尽快恢复供电。三是要求物业公司随时关注电缆温度,若电缆温度过高,及时在业主群发出预警,引导业主按照楼座轮流关闭空调,降低用电负荷,避免电缆温度过高触发跳闸。

8、学校招生预留学位?
网友留言:寿光世纪教育集团2022年完成民转公,依托校内幼儿园实行违规直升小学,新生录取不纳入寿光统一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每年官方招生启动前提前预留、私下锁定生源学位,挤占公办公开招生名额,破坏阳光招生公平秩序。辖区学校长期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寿光市教体局未依规制止整改。当前临近秋季开学,学校违规预留大量公办学位,正常公开招生名额被挤占,因上级主管部门不作为、不核查,我的适龄子女存在无法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风险。
寿光市教体局:
一、反映人基本情况介绍
反映人根据寿光世纪教育集团东城学校招生简章,通过“爱山东”为孩子报名一年级入学。因受学位所限,寿光世纪东城学校采用按批次排序、学位额满实施电脑派位的录取机制招录新生。新生电脑派位工作于2026年7月14日上午9:00-10:00举行,寿光市教体局工作人员代表、洛城街道办事处代表、律师代表、寿光电视台、自然村村民代表、家长代表(随机抽取)等45人,共同参与监督电脑派位工作。随即公示录取结果,全程公平公正。反映人孩子电脑派位失败,未被录取,无法在该校入学。
二、关于反映人“子女无学可上”的问题
反映人所在的小区属于多学校公共招生片区,同在洛城街道中心小学的招生范围内,学校及教体局工作人员向反映人解释寿光市是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各校办学标准统一、师资配置均衡、教学资源共享、育人质量均等,建议反映人到寿光市洛城街道中心小学为孩子报名入学,不存在其反映的“我的适龄子女存在无法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风险”。但反映人不认可,要求必须到世纪东城学校上学。
三、关于世纪东城学校招生政策
寿光世纪教育集团东城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政策要求开展适龄儿童招生入学工作,不存在“提前预留学位”“私下锁定生源学位”“破坏阳光招生秩序”等现象。2021年7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教发〔2021〕9号),寿光世纪教育集团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于2022年7月转为公办学校(设有一定过渡期)。民转公期间,为避免引发家长群体性不满,维护社会稳定,考虑我市实际情况,在“民转公”过渡期寿光世纪教育集团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入学方案,幼儿园大班的适龄儿童在过渡期内保留一年级学位。2024年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基函〔2024〕37号),《潍坊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潍教办字〔2024〕5号)要求,“民转公”学校过渡期最多不超6学年,为确保平稳过渡,缓解民转公学校的历史困难,经对学校现状多次研判,报上级教育部门后,寿光世纪教育集团过渡期内学校招生政策原则上不发生变动,其反映“违规直升”为不实信息。

9、单位欠缴社保费影响退休怎么办?
网友留言:我的问题是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10号丽晶大酒店欠缴我的社保费现在被人社局卡住了退不了休,本应2026年5月30日退休的一直拖到现在,单位拒不补缴所欠社保费,税务局回复丽晶大酒店的母公司新华锦集团破产重组无法行政追缴。本人1976年5月生人实际投保年限27年6个月已符合退休条件,希望政府协调人社局,丽晶大酒店,债务管理人,优先清偿欠我的社保费让我能正常退休。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市南区税务局:对于行政追缴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拨打0532-12366热线电话进行反馈,我们会登记转办给相关科室进行核查。
此外,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可放弃追缴根据目前的社保缴费情况退休问题,帮办记者联系了青岛市社保中心市南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查询,该案件已激活补缴,并已强行挂账,目前已联系青岛市社保中心稽核处协助办理,经出具情况说明后会向上级部门请示撤销,如有相关问题或咨询进展,请联系青岛市社保中心稽核处0532-85722931。

10、可以要求土地补偿吗?
邹平市李先生拨打党报帮办热线电话0531-85193911反映:他2004年刑满释放户口迁回村里(焦桥镇西营村),因对村里分的土地不满意就没要,2015年他将户口迁出,现在想索要2004-2015年期间的土地补偿款,在当地信访被乡镇和村里来回踢皮球,请求帮助。
邹平市焦桥镇西营村村民委员会:
李*勤的父亲李*修2004年至2015年责任田补偿事宜,李*勤要求村委会支付相应土地补偿,西营村接到诉求后,村委会高度重视,对反映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梳理,结合二轮土地承包档案、户籍信息、土地历史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核查查明的基本事实
1. 土地承包基础情况
1998年9月,本村开展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工作,李*勤的父亲李*修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依法承包本村责任田2亩。因李*修年龄大、无力耕种,自行将该土地流转给本村村民杨*忠耕种。后期因李*修患病,李*全与李*修私下自行协商,由其弟弟李*全负责照料,李*修2亩土地也由李*全实际耕种经营。以上两次承包转让村委并不知情,属个人私自转让,由个人自行承担后果。
2. 亲属身故及土地处置情况
现经村委走访了解、群众核实,2003年10月,李*修因病去世。其所诉求的土地未被村集体收回,至今由李*全(已病逝)家人实际耕种、管理、经营,期间土地耕种收益、流转收益均由实际耕种人享有,村委至今未收回该土地。
3. 李*勤本人服刑及返乡分地情况
李*勤于1996年服刑,2004年10月服刑期满后返回西营村并落户。为保障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土地权益,村委会在村内无多余预留土地的情况下,调剂整合三块零散地块,为其足额分配责任田共计2亩,完全落实了应享有的土地承包权益。李*勤当时以地块零散、不便耕种为由,口头自愿放弃该分配土地,未实际耕种经营,是李*勤个人选择。
4. 诉求核心时间节点事实
2004年至2015年期间,为李*勤父亲李*修去世之后、李*勤本人已落户本村且已获得村委会土地分配权益的时间段,该期间所诉求的土地始终由李*全家人实际耕种。
二、法律及政策依据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享有,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不得作为遗产继承。耕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承包农户,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消亡后,该农户承包经营权自然灭失。
2. 土地耕种收益、土地补偿收益归实际合法经营耕种人所有,死者身故后产生的土地后续收益,不属于死者生前合法遗留财产,法定继承人无权追溯主张。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权益遵循一户一权、权益对等、不得重复享有原则,村集体已依法为李*勤落实承包土地,自愿放弃自身土地权益后,无权再次以亲属身故后的土地收益向村集体主张补偿。
三、处理意见
综合核查事实及法律法规规定,对李*勤提出的诉求不予支持,具体理由如下:
1. 案涉2亩土地原承包人为李*修农户,2003年李*修病故后,对应的土地承包权益终止,不存在可继承的后续土地补偿权益。
2.2003年其父亲病故后,村集体组织并未收回该所诉求耕地。
3.2004年村集体组织已在李*勤返乡落户后,足额分配法定责任田,全面履行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分配保障义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土地耕种,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李*勤所诉求土地补偿款无法律依据。

11、消防通道改建了门市和车库?
网友留言:烟台市蓬莱区和平物业将蓬莱区蔚蓝彼岸小区原先的消防通道改建成门市和车库,还自称有领导签字属于合法。
蓬莱区住建局:蔚蓝彼岸小区建成于2005年,小区原规划设计有北大门和东大门,小区6号楼、7号楼、9号楼1单元、11号楼1单元、14号楼2单元正对北门,2007年至2013年期间,这几栋楼部分业主常出现意外事故,业主强烈要求将北门进行改造封堵。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015年应业主要求,物业企业对全体业主进行了征求意见,将北大门进行改造,加盖一处房屋和一处车库,改变原大门出口,得到法定比例业主认同后,进行了改造。

12、对离婚财产分割有异议
网友留言:我是德州市平原县潘庄村村民,我们村拆迁了,我们的土地被占了,不满60周岁的人必须挂靠在60周岁的老人身上才能给领自己的占地补偿款,我家5口人全挂靠在我对象他爹身上,我家五口人每月能领1165元,我对象他爹一直扣着我和孩子的地钱不给。我对象从2009年就出轨、转移财产多次家暴,我把证据全提交了,平原县前曹法院法官枉法裁判,说没看见我提交的出轨证据,他转移的财产有8处,承认了4处,法院也没给分割,转给小三10多万元钱,法院也没管。
平原县人民法院:原告蔡*与被告郭*离婚纠纷一案已于2026年7月15日作出(2026)鲁1426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蔡*不服该判决已提起上诉。案件办理过程中,一审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事实进行认定,不存在枉法裁判的问题。

13、物业撤出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李女士拨打党报帮办热线电话0531-85193911反映:潍坊市潍城区经开区,金元观悦府小区物业因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撤出,没有物业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潍城经济开发区焦家村委:焦家村安置小区金元观悦府,其原物业公司因物业费收缴率低,7月上旬撤出,导致小区电梯无法正常运转。为尽快恢复小区物业服务秩序,焦家村委会暂时接管,保障小区日常安全、垃圾清运、电梯维修保养、消防安全等小区管理服务,并积极协调村民缴物业费。截至目前,物业费已收缴到位,电梯完成安全检修并已逐步开通。后期,将按照规定程序聘请新物业入驻。

14、学生体育课骨折谁担责?
网友留言:2025年12月17日,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冠鲁小学五年级学生朋朋(化名,10岁),在体育课上因学校管理存在重大安全漏洞——未对器材存放区与活动区作有效隔离,体育老师看护缺位、未及时管控在器材存放区附近追逐游戏的学生,导致孩子根据老师要求前往器材区取跳绳时被同学意外绊倒严重受伤,造成右手尺桡骨远端同时完全性骨折。孩子先后经历3次手术、植入4根钢针,治疗周期4个多月。事发至今近8个月,学校对此事零道歉、零担责、零处理。
济宁市教育局北湖度假区分局:针对济宁市北湖中心小学(冠鲁小学)学生意外受伤相关诉求问题,区教育分局第一时间开展全面核查与矛盾协调工作。2025年12月17日上午第三节跳绳课期间,体育教师按流程组织学生列队、有序领取跳绳,取绳区域在教师可视可监管范围内。在自行取用跳绳途中,该学生被同学绊倒意外受伤。事发后学校第一时间启动处置流程、探望陪护、协调后续事宜,同步第一时间联系涉事另一方家长对接赔偿事宜。
为妥善化解矛盾、回应家长诉求,区教育分局工作人员多次联合冠鲁小学副校长、班级班主任及学校法律顾问协商,后与学生父母进行见面沟通,针对家长提出的各项诉求逐一作出回应和细致说明。积极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合理协商,力争通过高效、合规的方式妥善处置本次纠纷。经多轮耐心沟通调解,双方尚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相关协调处置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同时,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家长,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区教育分局将持续关注此事后续进展,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持续督促校方与家长保持理性沟通,推动事件妥善处置。若双方经多次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分局将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及校方的正当合法权益。

15、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何时补?
网友留言:我们是滕州市硫酸厂职工,因国企改制,职工社保未能交纳,经多年协调,同意出让原厂区土地的资金交付拖欠职工社保,现土地资金到位多年,补交手续完备,滕州市财政局以财政没钱迟迟不能办理,恳求政府解决。
滕州市财政局:官桥镇政府(原市硫酸厂驻地)向市政府申请拨付原市硫酸厂职工欠缴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接申请后,市财政局及时与市人社局对接。目前,市人社局正在逐项核实职工养老保险欠费数额。待欠费数额核定后,市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分期拨付至官桥镇政府,由官桥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大众新闻记者 赵小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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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小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