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罗斯科技因未按规划许可证建设被罚9.6万余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2 11:13:54
近日,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台玉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546号),因其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伍角伍分(¥96,265.55),并责令其于2026年9月3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8月7日。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2026年3月,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实施了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且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版)》中“违法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且用于住宅或商业等盈利性项目”可减轻处罚的裁量标准,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最终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96265.55元(工程造价1925311元×5%)。

公开资料显示,塔罗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29日,法定代表人邱迪清,注册资本5358万元,总部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长顺路52号。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啤酒(软饮)分发系统及液态食品包装研发、设计、制造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核心产品为“太空桶”PET啤酒桶及全系列啤酒分发设备。公司拥有超过500项专利,于2022年在新三板挂牌(证券代码:873937),并已进入北交所上市辅导阶段。
责任编辑:李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