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昨天、今天、明天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6-08-13 20:31:17

农药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端牢十四亿人民的“饭碗”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回顾过去,农药产业经历了从零起步、由弱变大的艰辛历程。面对当下,农药在发挥支撑保障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社会认同不够甚至污名化的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诸多困难和挑战。展望未来,通过科技赋能、调整结构、专业服务、创新科普和强化监管为路径,推动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昨天:农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我国农药发展史是一部改革开放、创新驱动、市场引领、政策护航的奋进史。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70余年的发展,我国已成为全球农药第一生产和出口大国。

(一)农药生产能力经历了依赖进口、产需平衡、出口为主的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药生产能力极度薄弱;改革开放后,通过放开搞活、引进来、走出去,逐渐形成涵盖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原料中间体配套的完整体系。生产企业由小散乱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农药企业数量从少到多、规模由小到大,通过持续兼并重组,规模企业与头部企业显著增多。目前,年销售额超100亿元的本土农药企业有3家,50亿元以上的有13家,前20强企业产值占比超60%,较2010年提升近30%。2025年农药行业上市公司50余家,其中扬农化工、润丰股份等10家本土企业进入全球农化20强榜单,为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生产技术从简单制剂加工到全链条覆盖拓展。以前,农药生产集中在合成步骤少、工艺简单的高毒农药,对设备要求高、工艺链条长、合成难度大的品类,主要依赖进口。随着科技发展和工艺水平的提高,我国原药生产已基本覆盖全部农药品种,制剂加工实现环保化、功能化、靶向化,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链从被“卡脖子”向全链可控转变。2000年前,高端农药中间体,例如生产百草枯、敌草快、吡虫啉等大宗品种的中间体吡啶,主要依赖日本、德国进口,严重制约原药生产。目前,我国的吡啶产能占全球90%以上,打破了跨国公司对高端中间体的垄断。此外,依托国内完整的化工产业链,生产能力全面提升,推动产业价值链条延伸,从原来简单“卖单品”转向“提供作物解决方案”。

(二)农药品种结构经历了高毒高残留向高效低风险转变的发展历程。20世纪70年代禁用有机汞,促进了低蓄积性杀菌剂的发展,80年代禁用六六六、滴滴涕,促进了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的发展,本世纪初开始禁用高毒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促进了菊酯类、新烟碱类杀虫剂的发展,农药品种结构持续优化,有效满足国内农业生产需求。截至目前,农药登记品种788种,产品总数5.1万个。从农药品种看,近年来,低毒、生物农药的登记数量稳步增长。2025年新增登记生物农药占新农药品种数量的86.7%;目前登记有效状态的生物农药成分达179个。从农药类型看,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三大类农药比例发生较大变化,登记的杀虫剂占比由2010年的53.2%降到2025年的30.7%,杀菌剂、除草剂由20.8%、31.2%分别调整为25.9%、26.4%。从农药毒性看,目前高毒农药退出农业大田生产,低毒、微毒农药已成为主流,占登记产品总量的88.3%。从农药剂型看,高效安全新品种和新制剂占比明显提升,环境友好型制剂逐渐成为主导剂型。水分散粒剂等环保型剂型的产品占比由2015年的14.9%提高到2024年的28.2%,可湿性粉剂等传统剂型产品占比由2015年的53%降至2025年的31.3%。

(三)农药研发经历了引进仿制向自主创新转变的发展历程。国家从科技、教育、人才三向发力,持续推进农药自主创新。农药学科教育及人才培养逐步得到重视,目前全国设置农药学专业的高校、科研院所有50余家,中国农业大学每年培养的农药学硕士以上专业人才就超过100人。“十五”时期以来,一系列国家级、省部级农药研发平台以及创新联盟相继成立,863、973及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项目连续立项,农药创制投入不断加大。在新农药方面,我国已累计创制氟吗啉、毒氟磷、噻唑锌等50多种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初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农药创制路径,成为全球具有农药原创能力的7个国家之一。在新工艺方面,通过加强工艺改造,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逐步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连续化、智能化。例如,将传统釜式反应升级为微通道连续化生产,安全性明显提升,能耗大幅降低。部分企业通过智能化改造,建成从投料到封装全自动化的“无人工厂”,产品稳定性达99.5%。在新技术方面,微囊粒剂、纳米载药等技术,赋予农药产品控释缓释、精准递送等特性,推动农药环保高效利用。植保无人机普及应用,作业效率相比人工提升30倍以上。

(四)农药管理经历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历程。农药管理紧扣不同时期的国家战略和农业生产需要,积极转换理念,不断创新发展。1949−1997年,逐步迈向依法行政,农药管理有法可依。这个时期农药供应不足,产品质量难以保障,管理导向是“有药用、保温饱”,实现虫口夺粮。1963年,我部成立农药检定所,负责落实农药管理的具体工作;1982年,发布首个专项规章《农药登记规定》,实施农药登记制度,提出市场准入条件;1997年,首次颁布《农药管理条例》,把农药生产、登记纳入行政许可事项,确立农药登记、生产、经营等环节监管框架。1998−2017年,逐步迈向风险评估,农药安全管控严格。这个时期农药带来的食品安全与环境风险成为社会关注点,管理导向是“用好药、保安全”,强化农药风险防控。2001年,我部启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对农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解决农产品“基本安全”问题;随后,国家颁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并制定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标准,对农药残留限量作出规定;2014年,颁布《环境保护法》,对科学合理用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作出规定;2017年,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提出农药登记残留、环境、毒理、抗性等风险评估要求,实行风险监测、药害事故报告、产品召回制度,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农药管理职能统一交由我部负责,在种植业管理司加挂农药管理司牌子,实现农药全链条风险管理。2018年至今,逐步迈向农业绿色导向,农药使用更加科学。这个时期农药减量增效成为主要关注问题,管理导向是“药用好、保生态”,实施绿色可持续发展。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5年内分期分批淘汰仅存的10种高毒农药。2022年,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在2022年实现41%的基础上,2025年提高到43%、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5%。

(五)农药国际交流经历了被动参与、主动承担、服务产业的发展历程。农药产业在国际合作中实现从“规则接受者”到“体系共建者”的角色转变,通过深度参与国际履约、主动承担标准制定、拓展全球化贸易网络、加强国际人才培养,构建起履约担当、标准互认、产能协同的立体化合作格局。在国际履约方面,作为鹿特丹公约等国际公约的指定国家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培养了一批专业素养高、外语能力强、熟悉技术规则的国际型专家,主持起草农药网络销售行为指南等国际准则和标准。立足我国实际,积极争取毒死蜱、百草枯等我国优势品种延迟列入国际公约,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在国际标准方面,自2006年当选CCPR主席国以来,主持审议通过了6502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国际标准,主导制定了茶叶、人参、枸杞等特色作物的国际标准。此外,主导制定农药原药和制剂产品国际标准64个、分析方法国际标准26个。在国际贸易方面,加强与重点贸易国的农药管理技术交流,先后与巴西等13个国家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与泰国、土耳其等农药进口大国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为我国农药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环境。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推介我国农药管理技术,推动其认可我国登记政策、技术及产品,共同加强农药出口监管,联合遏制非法贸易,有效助推我国农药产品走出去。1994年我国首次实现农药出口量大于进口量,2005年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与出口国。2025年全国农药生产量达254.62万吨,出口230.34万吨,遍及全球190多个国家和地区。

今天:推进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农业现代化,亟待解决众多现实挑战

当前农药产业处于“保供压舱”与“绿色转型”任务叠加期,刚性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矛盾加剧,实现高质量发展亟需加快解决以下问题。

(一)农药产业出现“内卷式”竞争。随着我国农药产业快速发展,产能过剩、产品同质化、利润下降等“内卷式”竞争问题逐步显现。2024年全国农药企业产能345万吨,但产能利用率仅为66%,比同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75%的产能利用率低近10个百分点。我国现有农药登记相似产品数量较多,老旧品种占比高,处于价值链底端。农药产能阶段性过剩迫使企业为争夺有限市场份额,压低价格、恶性竞争,导致全行业整体利润下降。此外,非法生产的“地下产能”,进一步加剧产能结构失衡。

(二)科技创新动力不足。一般来讲,创制1个化学农药新品种,需要2亿美元、10年时间。面对前期巨大投入,如没有全球化市场占有率,难以收回成本、实现盈利。我国目前还缺乏跨国农药企业,企业现有产品利润小,单靠自身力量进行高额科技研发投入的能力不足。同时,我国农药中小企业数量占一半以上,这些企业大多生产一两个农药产品、服务周边地区,即可满足其收益需求,没有科技创新意愿。

(三)农药乱用滥用现象普遍。对于常年发生、抗性严重、难防难治的病虫害,如土传病害、地下害虫、病毒病害等,农户习惯于凭经验用药,往往随意加大使用剂量,增加使用次数,更改适用作物。植保无人机施药方式缺乏配套的登记用药,使用时只能参考常规施药用量,防治剂量不精准,药害现象时有发生。特色小宗作物合法用药还未完全覆盖,农户为了防虫治病,容易盲目选药,不按登记范围用药。

(四)市场监管难度增大。互联网销售农药方式灵活、追溯困难,部分线上商家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病虫害用药技术指导能力,违规销售假劣农药行为屡禁不止。农资“忽悠团”隐蔽、多发,游商走贩往往采取“打一枪换一地”的方式,兜售假劣农药,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农药隐性添加情形“五花八门”,有的添加具有农药功效但风险极高的全新化合物,有的用含有有毒有害杂质的母药代替原药加工,监管起来缺乏科学的技术手段。

(五)农药污名化没有根本性扭转。20世纪60年代,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出版《寂静的春天》,讲述过度使用农药引发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文学化描绘的危害景象带给人们强烈冲击,造成公众认为“农药有害”的偏见,这个问题一直伴随着农药发展全过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药残留检出或超标、农药环境污染等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调研显示,近5年网络平台关于农药的负面舆情可归为6类,包括农药残留话题、假劣农药治理成效、环境面源污染防控、农药使用规范争议、政策执行效果讨论、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等。有的群体对农药安全性存在误读,将农药简单等同于“有毒有害物质”,不理解国家食品安全农残限量标准(GB2763)中每日允许摄入量(ADI)的科学内涵。例如,吡虫啉在白菜上的残留限量值设定为0.5mg/kg,农药的ADI为0.1mg/kg.bw,意味着一个60公斤成人每天食用12公斤白菜才可能超过安全剂量。有的群体为了博眼球、获取流量,片面夸大农药残留和化学危害,有意制造公众的恐慌情绪。如检出个别批次豇豆啶虫脒超标,被自媒体夸大报道后,引发公众对豇豆安全性的担忧。

明天:构建农药产业壮丽图景,需要多措并举持续发力

我国将成为世界农药强国,以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为基本原则,构建现代农药产业体系。一是生产集约化。创新引领产业发展,中间体、原药和制剂全链条相互衔接,生产水平和竞争力全面提升;农药生产企业依据产业特点和资源禀赋,应进入相应的专业园区;按照农药品种实行规模化生产,解决行业内卷问题;大型农药生产企业占领大部分市场,保障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用药,特色农药生产企业服务小宗农作物和次生病虫害,弥补市场空缺。二是经营专业化。农药经营者为“植物医生”,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依托农作物、病虫害、土壤、气候和农药等数据有效融合,开展病虫害诊断,提供农作物病虫害全程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三是使用服务社会化。使用者为“植物护士”,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组织成为农药使用的主体,化学防治与绿色防控有效衔接,农药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四是管理现代化。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标准先进;利用信息化、智能化开展监管服务,形成上下一体、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现代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服务能力和水平。五是国际地位权威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健全双边或多边协作机制,提升我国农药登记认可度,树立农药管理的权威性;拥有农药国际标准和规则制定话语权,进一步促进农药和农产品走出去;我国农药国际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出口以制剂为主,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六是公众认识科学化。农药科普宣传融入公众生活,成为提升全民科学素养的重要内容,“谈药色变”基本消失。实现上述农药产业未来发展目标,有以下几点启示与思考。

(一)科技赋能,驱动农药创新。出台产业创新鼓励政策。明确农药产业新质生产力内涵和扶持重点,引导农药创新方向,如绿色原创农药研发、纳米技术在农药剂型上的应用、转基因作物用药开发;强化新农药保护,仅允许首家登记资料授权,为农药创制发展提供政策支持。细化农药登记资料转让政策,盘活农药产业资源。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建设一批农药创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推动多学科、新技术、不同行业之间的交叉渗透;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合理流动的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究建立新化合物安全风险预评估模型,缩短新农药研发、试验、评价周期;建立RNAi农药等新型农药评价标准,促进其产业化。完善创新机制。推进农药产学研深度融合,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农药科技创新联合体;强化农药产业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建立产业信息和技术交流平台。拓展服务渠道和质量。完善企业咨询服务方式,探索建立“一品一策、提前介入、研审联动、全程指导”服务机制,支持创新农药登记。

(二)调整结构,推动品质升级。制定农药产业布局规划。按照农药产业特点和各地自然条件,明确适宜发展农药的主要园区和农药品种类型;新增企业或现有企业搬迁、增加原药品种,必须进入相应的园区,避免向西部盲目扩张。整合行业资源,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或集团化发展,支持企业向上下游拓展,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药龙头企业,逐步削减农药生产企业数量。调控农药产能。开展主要农药品种全球需求测算和产能监测,建立全国新增原药生产立项审查制度,从源头上控制产能过剩和“内卷式”竞争。优化农药品种和工艺技术结构。开展现有农药品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监测,发布品种预警信息,引导企业谨慎新增产品登记。健全农药登记后再评价制度,及时淘汰高风险或低效的农药品种,实现农药品种“去劣存优”。联合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运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等政策手段,淘汰农药产业落后技术,停止过剩产能转移或新增生产装置。

(三)专业服务,助力科学用药。健全法律制度。制修订《植物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农药经营、专业化防治等从业人员资质管理制度。实行用药处方制度,规范病虫害诊断和防治处方内容,明确开具处方人员的资质和法律责任。完善农药经营管理。优化农药经营布局,强化与农业生产布局的对接。制定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规范,建立互联网经营农药负面清单,引导建立互联网大数据平台,实现农作物、病虫害、土壤、气象和农药等数据有效融合,为农药经营者提供专业化服务。规范专业化防治服务。制定农作物有害生物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行为规范,细化与服务对象签订合同内容要求,明确对服务区域周边告知义务。探索实现限制使用农药全部由专业化服务组织使用,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做好示范服务,在粮食主产区、果蔬大规模种植区推行专业化防治、精准施药。完善农药药害与包装废弃物处置机制。借鉴各地经验,积极引导地方制定农作物药害事故鉴定与处理办法,规范药害纠纷处置程序。落实农药生产经营者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主体责任,引导使用者规范行为,指导地方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回收体系,保护生态环境。

(四)创新科普,服务美好生活。创新科普形式。探索农药科普知识进学校入课堂;实现线上线下科普宣传深度融合,新媒体平台上的农药科普短视频、图文信息生动形象,农村集市、农业展览中的科普宣传喜闻乐见。建设国家农药数字科普馆,打造集农药知识普及、技术展示、互动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展示服务。开发虚拟现实(AR)施药模拟培训系统,为农药使用者提供沉浸式的施药技术培训体验,帮助农民、技术人员掌握施药技术和安全操作规范,提升科学用药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构建部省联动舆情响应机制,及时处置各类农药舆情事件,维护农药产业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秩序。建立谣言智能鉴别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对网络上的农药相关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自动识别和筛选谣言信息,提前介入,增强主动性和准确性,遏制谣言的传播。讲好农药故事。联合行业大咖、专家学者、网络达人等,通过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主动宣传农药科研发展、智能制造、使用技术研究等干事创业的小故事,传递农药正能量,传播农药科普知识,树立农药的正面形象。

(五)强化监管,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完善农药管理体系。下放一定农药登记管理职能,加强农药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动省级药检机构独立或相对独立,保证人员编制;在市县级配备专职人员,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管事。强化部门间协作,实现信息共享、执法协同联动。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国家农药大数据监管服务平台,整合农药产业数据,强化农药产销用一体化调度,实现农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建立国家农药风险监控中心,研究解决农药代谢物、药害事故鉴定等监管难题,为政府决策和农药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强化标准顶层设计,统筹农药全链条要素,补齐农残限量及配套检测方法标准、农产品进口限量、农药“一律限量”等短板,健全农药标准体系,引领产业发展。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农药产品抽查工作机制,列出问题突出的企业、产品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对非法生产窝点、网络销售假劣农药等行为,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监管震慑力。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农药外交,输出农药管理中国方案,拓展双边或多边协议,促进农药和农产品国际贸易。推进国际人才专家储备,大力培养懂农药、善管理、熟悉国际规则的综合型人才。发挥CCPR等国际平台优势,进一步推动我国农药标准国际化,提高国际影响力。

农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粮食安全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坚实保障。通过持续努力,我们有理由坚信,我国一定能够成为农药强国,农药必将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助力人民美好生活方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