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青绿,“典”亮生态——鱼台法院开展“8.15”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地方法治 |  2026-08-13 21: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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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在即,为提升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推动法典精神深入人心,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在第3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鱼台法院组织干警进企业、入社区,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凝聚生态保护法治共识。

干警们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人流密集处设立宣传点,面向居民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条款。围绕日常生活中噪声污染、露天焚烧、污水乱排、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问题,普及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守护宜居环境。

干警们走进济宁安泰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结合企业装备生产特性、行业应用场景及流域生态保护要求,量身定制普法内容,开展针对性生态环保普法座谈交流会,精准对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生态法治需求。重点讲解废气治理、噪声管控、危险废物储存处置、厂区雨污分流等法律规定,提醒企业守住生产环保底线。同时结合企业产品多用于污水、淤泥、矿坑废水处置的行业特点,引导企业依托自身环保设备优势,助力区域水环境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持续实现安全生产、绿色发展。

此次生态普法系列活动,兼顾社区群众与重点企业普法,既提升了群众生态保护法治意识,也帮助企业厘清环保法律义务。下一步,鱼台法院将持续立足生态环境司法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聚焦辖区重点企业、重点领域生态治理需求,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服务,护航辖区生态保护,为建设生态优美、绿色宜居的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讯员 李飞飞)

责任编辑:马文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