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自考跨省转考申请8月21日开始 四种情况不得跨省转出

烟海e家    2026-08-12 17:43:44

  烟台融媒8月12日讯(记者 徐峰)8月11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山东省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跨省转考须知》(以下简称《须知》),8月21日起可申请,有四种情况不得转出。

  《须知》明确了跨省转考的申请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根据申请条件要求,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跨省转考。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山东省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考生转考申请进行审核,于9月10日前将符合转考要求的合格课程转出,并将审核结果和转出情况进行回登。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政务网”,点击右上角“姓名”进入“个人专属服务空间”界面,在“我的办事”中“我的办件”页面查找“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查看办件状态,点击“操作—查看”可查看详细的办理情况。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山东省同步开通“爱山东”App转考办理业务,考生也可登录“爱山东”App办理“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业务。考生如果有2003年4月前的自学考试合格课程需要转出,须持个人身份证件、2003年之前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单》到考籍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办理。另外,考生如在山东省有多个准考证号,须按照准考证号逐一进行转考网上申请。考生在转考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电话咨询省、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责任编辑:姜合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