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暖光·枣庄实践】回应有速度 复议有力度 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推行“益企复”快办机制 以行政复议护航企业发展

地方法治 |  2026-08-13 21:09:35 原创

陈俊如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一场行政争议,从申请复议到实质化解,仅用了4天;一场市场监管领域争议,通过引入企业作为第三人参与,让案件审理更加公开公正……一个个具体案件背后,是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创新推行行政复议涉企案件“益企复”快办机制的实践探索。近年来,山亭区司法局围绕企业在行政复议中办理效率、审查质量和权益保障等需求,构建“五快”“五专”“三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复议更精准高效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五快”提速 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化解

企业遇到行政争议,最关心的是问题能否及时解决。针对企业需求,山亭区司法局将“快”作为涉企行政复议办理的重要导向,通过快速流转、快速接办、快审快结、快调快处、快速赋能“五快”机制,让行政复议更加便捷高效。

刘女士曾因向某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在法定期限内未收到回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希望查明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答复义务。

案件受理后,复议机构对申请事项进行梳理,发现该案事实清晰、争议焦点明确,关键在于行政机关是否已经作出答复以及相关材料是否依法送达。复议机构立即启动简案快办程序,与相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

经核查发现,该行政机关并非未办理信息公开申请,而是在材料邮寄过程中出现疏漏,导致回复材料未能及时送达。

找准问题症结后,复议机构积极协调推动行政机关重新送达相关材料,并采取专人送达方式,将信息公开材料交到刘女士手中。收到材料后,刘女士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这起行政争议从受理到实质化解仅用了4天。

(2026年8月12日,山亭区行政复议办案团队开展行政复议案前调解研讨)

“简案快办并不是简单追求速度,而是在准确识别案件特点的基础上,提高行政复议资源配置效率。”山亭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超表示,山亭区司法局持续完善涉企行政复议服务渠道,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重点园区、商会等建立联络机制,畅通企业申请渠道,并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推进审理,坚持调解贯穿全过程,推动行政争议在前端得到有效化解。

“五专”赋能 保障专业规范、公平公正

行政复议不仅要办得快,更要办得准、办得公正。

在一起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复议案件中,周某不服市场监管部门对山亭某企业作出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市场监管部门重新调查并对该企业作出处罚。

案件受理后,复议机构发现,该案处理结果可能涉及企业相关权益,依法通知涉案企业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参与复议过程中,企业充分表达自身意见和诉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说明情况。

经过审理并结合案件证据材料,行政复议机关依法驳回了周某的请求。“在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复议结果可能影响企业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秩序。”山亭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子民说,该案引入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不仅保障了企业依法表达意见的权利,也帮助复议机关更加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提高案件审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一起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在山亭区行政复议人员悉心调解下圆满化解)

山亭区司法局通过专人专办、专门沟通、专家共议、专案促改、专责监督“五专”机制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在“行政复议官”机制基础上,山亭区司法局分类组建了由两名行政复议官、一名助理员、一名记录员组成的行政复议办案团队;建立健全“亲清”政企沟通渠道;对于涉及新业态、新技术以及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案件,征求专家意见,确保案件办理更加精准规范;对于涉企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对纠错类和具有履行内容的涉企复议决定,建立履行情况监督台账,在复议决定作出后1个月内进行回访。

“三督”发力 推动执法规范、源头治理

行政复议不仅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

枣庄某物流公司名下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途经山亭区水泉镇时,被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测记录。系统显示,该车辆存在超限运输行为,同时车辆号牌被遮挡。随后,山亭区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企业收到处罚决定后,对执法程序提出异议,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围绕行政处罚事实依据、执法程序以及企业相关权利保障情况全面审查后发现,交通运输部门在完成法制审核、负责人签批并作出违法行为通知后,才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形成后,未再次进行法制审核,也未将相关鉴定意见告知企业。同时,违法行为通知书未载明拟处罚的具体事实及裁量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也未附相关证据材料。最终,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执法既要提高效率,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山亭区司法局复议和应诉股负责人李德弘表示,非现场执法依靠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但技术应用不能替代程序要求。特别是在涉企行政执法中,保障企业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是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规范的重要前提。

山亭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听证审理室,依法主持召开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

为全方位保障企业权益,山亭区司法局实施“三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强化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和问题纠偏;通过外部监督,主动接受法院、检察、纪检等多方监督,凝聚监督合力;通过源头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制度风险防范,推动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今年以来,山亭区司法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4件,受理86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16件(含结转17件),调解和解14件,组织行政复议听证会3场。通过构建“五快”“五专”“三督”体系,山亭区司法局实现了行政复议涉企案件全链条快办、全方位服务、全周期管理,以“益企复”快办机制为抓手,以法治“硬举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当地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记者 陈俊如)

责任编辑: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