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身体平衡的接触不犯规,裁判评议鲁津之战克雷桑进球有效

壹眼体坛 |  2026-08-13 10:54:46 原创

尹成君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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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中国足协公布了中超第22轮的裁判评议报告,其中涉及到山东泰山与天津津门虎比赛的判罚有两例,最终评议组都给出了当值主裁判判罚无误的决定。

第一例是比赛进行到伤停补时第3分钟,天津津门虎在进攻中将球传中至山东泰山罚球区内,双方争抢后,泰山获得控球权并发起进攻,经双方数次争抢和触球后,山东泰山进球,裁判员判进球有效。VAR未介入。天津津门虎申诉意见认为:在本方进攻传中时,泰山38号队员(依木兰)在罚球区内手球犯规,应判罚点球。

对此,裁判评议组认为依木兰头顶球后,球意外接触自己手臂,不构成手球犯规。裁判员未判罚手球犯规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第二例就是克雷桑的进球。天津津门虎认为克雷桑在进球前踩踏到本队11号队员谢维军,应判克雷桑犯规在先,进球无效。

对于此判例,评议组认为:山东泰山9号克雷桑正常带球前进,天津津门虎10号萨尔瓦多在其背后使用手臂实施接触,克雷桑试图扣球过人,无犯规动作,在维持身体平衡过程中与谢维军的接触不构成犯规,后续进球有效。裁判员未判罚犯规,以及判进球有效的决定正确。VAR未介入正确。

值得一提的是,克雷桑的这粒进球在赛后也被中超官方评为本轮五佳球之首。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记者 尹成君

责任编辑:尹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