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完成4部地方性法规清理,遵循“谁起草、谁清理”原则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3 17:00:39
近日,经市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讨论、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新修正的《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同步废止。为便于全社会准确理解、严格落实新规,8月13日,聊城市人大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仲裁办主任吕佰明介绍了起草过程、审查情况。

一、清理背景
此次法规清理,是聊城市紧扣国家法治统一要求、适应生态环境治理新形势的重要法治实践。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为对标上位新法、筑牢地方法治根基,聊城市按照上级部署,对现行22部地方性法规开展全面系统梳理。经排查发现《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存在部分条款不相契合、管控措施相对滞后等问题,亟需修改。
二、起草过程
本次法规清理工作严格遵循“谁起草、谁清理”的工作原则,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分别作为起草部门,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起草工作。一是从快统筹推进。本次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起草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统筹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与工作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起草任务。二是从严规范有序。起草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拓宽意见征集渠道,分层、分类向各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步开展专家专业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合规审核,全方位吸纳各方合理诉求、务实建议。三是从细审慎修改。紧扣上位法标准和基层治理实际,逐条逐项对照梳理原有法规条款,精准排查条款滞后、表述偏差、权责不清等问题,聚焦重点难点,精准整改、精细打磨,从源头把控起草质量。
三、审查情况
起草完成后,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全面审查、反复修改,确保做到“三符合”。一是符合上情。严格对标《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紧扣法规清理要求,清理了部分与上位法抵触、不符的条款,删除了无上位法依据的管控措施,有效维护法治统一。二是符合我情。立足全市工作实际,清理了条文中表述偏差和修改不彻底的内容,校准法定专业术语;适应最新文件政策要求,删减无上位法依据的管控措施,精简冗余条款,减轻基层负担;剔除与上位法重复、抵触的处罚条款,优化完善罚则体系;同时,微调条文文字与顺序,统一规范部门名称,让法规内容更贴合基层实际,提升执法实用性。三是符合民情。审查期间广泛征集立法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市民代表意见,累计梳理论证157条意见建议,审慎采纳105条。经过多轮打磨完善,6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议案,顺利完成立法任务。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陶春燕 杨庆阳
责任编辑: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