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柿和美 · “典”亮青绿 | 联动聚力护生态 普法赋能促共治
地方法治 | 2026-08-14 20:23:45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前夕,8月13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来到领秀城森林公园,联动省、市法院及区自然资源局开展“法典护航绿水青山 协同守护生态家园”普法宣传活动。
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罗莹,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加鹏,济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洪伟,市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苏佩瑶,市中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本,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共修,林业站站长姜富林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面向群众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宣讲,向过往市民分发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资料。省、市、区三级法院干警组成联合普法队伍,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出台的时代意义、整体架构与制度亮点开展现场解读,重点聚焦噪声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活垃圾处置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通俗易懂的讲解。
活动现场氛围热烈、互动不断,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聆听、咨询提问,认真翻阅普法宣传手册,主动学习生态环保法律知识。群众纷纷表示,生态环境法典就是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群众生活环境、守护身体健康的坚实法治后盾,今后将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争做生态法治的遵守者、践行者和传播者。
活动最后,四家单位共同向社会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倡议书,呼吁广大市民树立生态保护意识,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市中区法院将认真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的学习、宣传、适用工作,聚力打造“事柿和美”环境资源审判特色品牌,用司法护航美丽市中发展。
(市中法院)
责任编辑:张传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