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备不合标准,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被罚1.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4 08:33:24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相关问题,被处以15000元罚款。

处罚文书(鲁菏鄄)应急罚〔2026〕24号显示,该公司存在违法事实为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同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8号第A档相关规定,鄄城县应急管理局作出处罚,对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款壹万伍仟元(¥15000)整,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4日。

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瑞之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韩步国,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化工产业园明康原料药创新孵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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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