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港集团收海事部门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4 11:31:0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国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栏获悉,8月11日,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葫芦岛港集团”)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是葫芦岛海事局。

内容显示,葫芦岛港集团所涉案由是:船舶、海上设施的配员不符合最低安全配员要求(2026版)。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对其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3042010009-1-1。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健尧,公司大股东为宏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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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