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刻意隐瞒董秘、财务总监在财务造假上市公司长期担任独立董事,即将在科创板挂牌上市的“年内最贵股”频准激光(688826)正在陷入“董秘门”风波。频准激光申报材料及招股书显示,朱红超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公开披露的其个人简历为:朱红超先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炜赋集团纺织品实业公司总账会计;2000年1月至2006年12月,任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评估部主任;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任南通宏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2010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紫罗兰家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4年8月至2023年5月,任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任频准有限财务总监;2024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在招股书中,公司对朱红超担任过南通大地电气股份公司、江苏易实精密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均有披露。但对其长期担任财务造假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灵,300091)却一字未提。业内人士质疑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刻意隐瞒有关信息,不符合有关规定。另一方,也对朱红超的个人操守、业务能力以及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产生怀疑。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9月至2021年9月,朱红超一直在金通灵担任独立董事,并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经江苏证监局查实,金通灵于2017年至2022年连续六年系统性财务造假。朱红超在金通灵的任职时间长期与公司财务造假时间重叠。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3号)认定,金通灵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调节EPC项目完工进度等多种手段,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1.3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4.69亿元。2026年5月公安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专题新闻发布会更将该案列为全国证券犯罪典型案例,通报其累计虚增利润总额近8.2亿元,是近年来资本市场性质极为恶劣的财务造假案件之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也明确规定,发行人应当全面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全部任职经历,不得遗漏与履职能力相关的重大过往任职信息。业内人士认为,作为频准激光信息披露事务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及朱红超刻意隐瞒长达七年的上市公司独董经历,直接违反了招股说明书的信息披露强制性要求,也让市场对频准激光整体信披工作的严谨性打上了巨大问号。更值得关注的是,在金通灵长达数年的大规模系统性财务造假周期内,朱红超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本应承担起财务监督、识别财务舞弊的核心职责,但公开处罚及判决文书中未显示其因该案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其勤勉履职的合理性始终存疑。不少市场人士指出,一名在重大财务造假案核心周期内担任审计委员会负责人的人员,如今出任拟上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兼董秘,其财务合规把控能力、信息披露履职能力是否符合上市要求,完全无法通过现有公开材料得到验证。回溯金通灵案的后续处置,2025年12月南京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先行判决,判决上市公司向4.33万名投资者赔偿约7.75亿元,该案也是新《证券法》后首单独立适用先行赔付制度的典型案例,资本市场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导向早已明确。而频准激光在上市关键节点出现核心高管重大履历遗漏问题,不仅触碰了信息披露的合规红线,也让众多潜在投资者对其内部治理有效性产生深度担忧。目前已有多名投资者向监管部门提交相关线索,要求对频准激光的信披完整性、高管任职资格开展全面核查,从源头把好拟上市公司的合规入口关。8月14日,经济导报记者向准激光求证朱红超是否在金通灵长期担任独立董事等问题,公司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有关部门没有下结论,以公开信息披露为准”。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财经研究员闻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