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检察院一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滨州民生 | 2026-08-14 16: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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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滨州网讯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2026年山东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无棣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河道妨碍行洪构筑物及滞留船舶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河道妨碍行洪构筑物及滞留船舶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件承办人

彭汉华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

杨林宝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

陈涛
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负责人
办案中,无棣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河道内妨碍行洪构筑物及长期滞留船舶形成的河道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推动问题全面整改,消除行洪隐患,守护汛期安全,筑牢河道防洪屏障,以检察力量护航河湖生态安全。
以该案办理为契机,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同步推动全县河道全域专项排查整治,对县域100余公里河流开展拉网式巡查,累计排查涉水隐患34项,督促完成122处风险点位全部整改,真正实现“一案办理、全域治理、源头防控”。
江河安澜是群众的安全期盼,河海共生是环渤海生态保护的核心要求。此次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既是对无棣县人民检察院河湖公益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检察机关处置界河违建、违规停泊船舶、河湖“四乱”问题探索出了一条监督治理新路径。
下一步,无棣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水领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检察长+河长”联动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河道隐患排查、涉水普法宣传,紧盯汛期防洪、入海河流生态保护重点工作,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筑牢区域水安全、生态安全屏障,以司法力量护航海洋强国战略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