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法院“三合一”审判绘就黄河口生态保护新图景
东营政事 | 2026-08-14 17:33:04
8月14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法院锚定“走在前、挑大梁”,主动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努力守护好黄河安澜“最后一公里”。2025年9月,山东法院与青海法院“三江源与黄河口司法对话”在东营举行,东营中院作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工作成效交流发言。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中国经济周刊》《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亦对东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件及经验做法宣传报道。近两年,全市法院2个集体、5名个人受到省法院和最高法院表彰,全市法院环境资源结案 654 件,其中刑事 44 件、民事 526 件、行政 84 件,民事调解撤诉率达 36.11%。
以专业化审判为抓手,夯实生态司法根基
“三项创新”助推,织密河口湿地防护网。一是环资品牌创新。立足黄河湿地保护需求,深度打造“长河东盏”环资审判主品牌,分类推出“河盏”“油盏”“地盏”等子品牌,结合品牌领域,有针对性充实保护内容。最高法院《信息简报》刊载了东营中院守护湿地河湖工作做法,增强了东营法院环资审判品牌影响力。二是保护方式创新。创新立体化河湖保护格局,推出生态司法“1533工程”,形成以专门法庭、巡回法庭、司法修复基地、法治教育基地为主体,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东营法院审结全省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武家大沟保护河道案等多起有影响案件,1案入选最高法院公布的环境公益诉讼10大典型案例,多个案、事例写入最高法院和省法院两会工作报告。三是办案机制创新。强化府院联动,增强协同效应,在审理的生态损害公益诉讼案件中,坚持“有责必究、应追尽追”,依职权追加土地租赁公司为案件第三人,有效破解了自然人被告修复能力不足的困境,实现了“多方担责、协同修复”,书写了“黄河入海口千亩滩涂复绿记”的职责担当。2026年6月,《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东营中院环资审判生态修复案例及有关工作。
“三大审判”发力,筑牢物种保护防火墙。一是审判专业化。近两年,全市法院环境资源结案654件,其中刑事44件、民事526件、行政84件,民事调解撤诉率达36.11%。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实现环资审判全市全覆盖。二是办案现场化。创设“集中+巡回”审理模式,在自然保护区大汶流管理站、黄河滩区、重点湿地保护区设立巡回法庭的基础上,新增两处驻地审判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法官工作室+掌上云法庭各显优势,疏通了便民渠道,提升了纠纷化解效率。三是效果增强化。2024年,8名因在渤海非法捕捞光滑河篮蛤被判处刑罚的被告人,经海洋和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到近海海域放流海蜇苗6000余公斤1300万单位,实现了犯罪治理、生态修复和法治教育“共赢”的目标。
“三个优先”结合,架设生态安全保护罩。一是修复优先。针对河湖湿地保护案件,推行“以役代罚+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法律责任承担方式,成立“长河东盏”环保志愿服务队,目前在册志愿者30余人。2025年10名志愿者在近海海域共放流海蜇苗5000余公斤、植树12000余株。二是防范优先。普法前移,联合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胜利油田举办湿地生态保护法治讲座,从普法“小切口”解决污染风险“大问题”。三是效果优先。在垦利区法院审理的刘某某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狩猎案中,对使用电击方式猎捕蒙古兔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坚决打击,引导全社会公众树立“全面保护、全员守法、全域禁猎”的自然保护区生态法治意识。
以高标准服务为引领,延伸司法协作链条
部门联动做“加法”,搭建大保护大协同平台。整合“行政管理+司法裁判”力量,由乡镇政府派遣土地执法人员,全程参与涉湿地滩涂农村土地案件调处和执行。在东营首条规划高铁修建过程中,广饶县法院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成功化解涉孙某等16案、2100余亩征地争议,保障了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探索“恢复性司法+社会化综合治理”模式,设立黄河河道、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三个司法修复基地,合力保障生态修复效果。
职能延伸做“乘法”,激发府院联动倍增效应。依托审判职能,发挥辐射带动效应。针对土地纠纷案件多、化解难度大的实际情况,东营中院于2023 年底启动农村土地纠纷府院联动调处机制试点,并逐步在全市推广成熟经验做法,探索形成了排查梳理、多元解纷、协调联动、跟踪问效的土地纠纷调处路径,实质化解涉农村土地纠纷,全市已选聘“土地纠纷调处专家”入册专家53名,诉前化解涉争议130余件。东营法院建立农村土地纠纷府院联动调处机制相关做法,被市委依法治市办评为2025年度东营市法治为民十大实事。
服务大局解“方程”,释放入海口区位红利。一是以案促改,服务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高效处理因国家公园建设产生的国家公园建设范围内养殖户腾退案件,协商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落实土地退出补偿,在服务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的过程中保证养殖户合法权利。二是依法退养退林还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4年,垦利区法院判决4家养殖户限期返还土地,退养还耕1222.89亩,广饶县法院通过调解方式,督促18户村民退林还耕1890.92亩。三是油地携手,守护国家能源安全。与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胜利油田机关单位调研座谈,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共筑能源安全防线。
以高质量普法为目标,强化绿色审判担当
品牌宣讲,营造生态保护新场景。利用“6·5环境日”普法契机,举办全市法院“长河东盏”环资审判品牌展示活动,在东营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市检察院、市公安局、黄河河口管理局等十余家机关单位负责人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委党校学员及全市法院干警500余人参加品牌展示活动。东营区法院平衡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东法自然 油地长青”环资品牌构建惩治修复一体化体系。河口区法院将府院联动机制延伸至田间地头,依托“河海有润 法佑桑田”,凝聚各方合力化解土地难题。垦利区法院高标准建设黄河口生态保护法庭,打造“守河望海 法护黄蓝”环资品牌,用司法之力服务黄河口国家公园创建。利津县法院推出“津心呵护”环资品牌,助推完善黄河流域生态大协同大保护格局。广饶县法院筑牢耕地保护与生物多样性防线,“乐境法安”助力“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开发区法院打造“东开黄蓝合”环资品牌,创新重构生态修复司法范式。
驻地审判,创设司法保护新课堂。充分利用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汶流管理站、黄河滩区、重点湿地保护区设立的法官工作站和驻地审判工作室,将审判庭搬到家门口。辖区各基层法院多次选取有代表性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在案发地或争议现场进行巡回审判,提升相关民众的参与度和知晓度。河口法院在审理封某某等5人非法狩猎、非法收购陆生野生动物案中,通过“普法+科普”式庭审直播,多家媒体集中报道,切实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广饶法院公开审理某镇人民政府与刘某某、某运输公司、某保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多家环境技术公司及汽车挂靠公司、货车司机参加旁听,推进普法向“审理一案,治理一域”延伸。
普法多样,打造法治宣传新阵地。全市法院推进专业化审判庭法治宣传与司法修复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立体化普法宣传齐头并进。永安人民法庭展示生态保护特色,构建起“1+3+N”法治宣传模式,打造生态保护法庭体验式法治宣传教育1个基地,通过典型案例、案件旁听、巡回审判3种形式,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公益宣传片展播和送法入乡村、入校园、入景区、入大集等N种载体,做实线上线下集中宣传活动。依托司法修复基地开展11次补植复绿、禁渔期普法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等相关活动,深入群众身边普法。持续做好6·5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宪法日、槐花节等关键节点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绿色生活理念进社区、进工厂、进乡村、进学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受众5万余人。全市法院还向辖区中小学、幼儿园选派114名法治副校长、法治副园长,开展校园法治宣讲125场次,覆盖师生2万余人次,做校园法治和生态保护的宣传者和领航人。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下一步,东营法院将在做优做强环境资源审判司法保护新模式上出实招,持续增强司法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为“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任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