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山东朗恒化学有限公司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4 16:59:25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公示平台发布处罚信息,山东朗恒化学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邹城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0000元。

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宁邹)应急罚〔2026〕64 号,处罚决定于8月12日作出。经查,该企业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本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14 号第 A 档标准作出裁定。
据天眼查APP公开资料显示,山东朗恒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位于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太平镇,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海峰,是一家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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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靳文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