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法院:法典护生态 法治守家园

地方法治 |  2026-08-15 22: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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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5日,我国首部《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同时迎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法典施行与生态日相遇,是法治力量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双向奔赴。为让生态法治理念浸润群众日常生活,烟台市莱山区法院组织环资审判干警走进小区市民广场,开展“法典护生态 法治守家园”主题普法活动,将这本守护绿水青山的“绿色教科书”送到群众家门口,以司法力量回应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的美好向往。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悬挂“法典护生态 法治守家园”主题宣传横幅,设置普法咨询台,向过往居民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干警们围绕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法典的立法精神与重点条款,帮助大家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边界与权利义务。

 “楼上装修噪音太大,能走法律途径吗?”“小区里有人乱排污水该找谁?”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疑问,干警逐一细致解答,结合真实案例讲清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引导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生态环境合法权益。不少居民表示,过去总觉得生态环境保护离自己很远,通过今天的宣讲才发现,噪声治理、污水排放、绿化保护这些身边事,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也都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活动中,干警还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争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全民共治、共同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莱山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常态化、长效化,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坚持司法办案与普法宣传双向发力,以坚实司法力量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烟台市莱山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