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法院多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周活动
地方法治 | 2026-08-15 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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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施行。为让这部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走到群众身边,海阳市人民法院开启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周,联动多家单位、走进街道社区、面向广大群众,开展了形式丰富的系列普法活动。

法官走进街道送上接地气法治课堂
8月13日下午,行村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法庭庭长带队走进龙山街道,为人大代表、镇村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带来一场生态普法宣讲。结合农村里常见的养殖排污、垃圾处理、农业污染等真实案例,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典知识,告诉大家污染环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普通人该怎样参与生态保护。现场大家认真听讲、提问交流,收获满满。

部门联席座谈携手守护绿水青山
8月14日,海阳法院联合丁字湾零碳园区建设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生态环境局等多家单位,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联席座谈会。大家坐在一起聊思路、谈协作,围绕法典实施、环境资源协同治理开展深入交流研讨,重点探讨了案件移送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配套协同制度等核心议题。通过部门联动,打通执法和司法的沟通渠道,凝聚起生态保护合力,一起守护海阳的好山好水。
广场摆摊普法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
8月14日上午,新元广场热闹起来。海阳法院干警摆起普法咨询台,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企业排污该怎么维权?”“发现环境问题向哪个部门反映?”面对群众提出的各类疑问,干警耐心细致解答,把生态法律知识送到老百姓身边,提升大家爱护环境、依法维权的意识。
海阳法院着力打造“海晏·青川”环境资源司法品牌,立足海阳资源富集优势,聚焦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以“山、海、天”三维守护机制,让“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法治实践中落地生根,品牌获评全省法院“齐鲁青未了”环境资源司法优秀品牌。下一步,海阳法院将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持续开展常态化生态普法,用司法护航海阳绿色高质量发展,共同守护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海阳法院)责任编辑:张家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