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评促学提质效 观摩庭审强素能——枣庄市检察院组织开展未检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地方法治 | 2026-08-15 23: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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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严格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6年8月12日,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在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活动选取该院第三检察部提起公诉的一件被告人拒不认罪认罚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以现场观摩庭审和集中评议的方式开展。
枣庄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超,市中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刘兴军全程观摩庭审。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业务骨干,各区(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本次活动。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严格按照出庭预案规范开展各项庭审工作。针对被告人拒不认罪认罚的案件情况,公诉人提前做好充分研判,精准捕捉被告人供述中的疑点与漏洞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环节,优先出示核心关键证据,直击案件核心问题,与讯问环节相互印证、形成闭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的无罪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逐一依法依规予以驳斥,清晰开展释法说理,严谨规范完成全部庭审履职工作。
庭审结束后,与会人员集中开展庭审评议,全面复盘庭审全过程,在充分肯定本次庭审办案亮点的同时,针对性提出优化改进意见建议,真正达到以观促学、以评促改、以练促强的实战效果。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