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法典精神 共护绿水青山——滕州市检察院联合滕州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普法活动

地方法治 |  2026-08-15 23:04:49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2026年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也是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之日。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见效,让生态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融入生活,在辖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8月13日,滕州市检察院联合滕州法院走进吾悦广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精准普法助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活动现场,两院干警聚焦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常见的生态环境问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法律疑点开展现场答疑解惑。摒弃晦涩专业的法条表述,用通俗易懂的生活化语言,精准解读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适用情形及相应法律责任,清晰阐释生态保护的法律边界与行为规范。同时,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沿街商户发放生态普法宣传手册,多维度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绿色守法意识。

此次联合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知,切实提升了全民生态保护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下一步,滕州市检察院将借力生态环境法典正式实施的关键节点,持续开展生态普法宣传,营造人人懂法护绿、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滕州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