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3名高管被警示,因未按时披露年报
金观察 | 2026-08-16 20:52:21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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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的有关规定。郑妮作为公司原董事长、现任董事会秘书,荆朋达作为公司总经理,王海燕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因上述违法行为,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郑妮、荆朋达、王海燕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爱企查显示,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7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7号甲亚麦国际中心8层,法定代表人为郑妮。
责任编辑:文鸿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