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充电车棚被烧,电动自行车车主被罚!

早览国事 |  2026-08-17 16: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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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湖北十堰某小区

室外电动自行车充电棚

发生火灾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2793.26

经查,该起火灾系当事人黄某

将违规加装非标废旧锂电池的

改装电动自行车

停放于公共充电棚内所致

黄某的行为

已构成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

近日,相关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安全提示

非法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

存在极大安全风险

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与消防安全

改装车辆的电池及电气线路

易过载发热、绝缘老化

引发火灾隐患

车辆超速、超重

会导致操控性能下降

极易引发行驶失控

改装远光灯亮度过高

易造成对向车辆驾驶人及行人

瞬间视觉盲区

诱发交通事故

电动自行车这份使用指南

请时刻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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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责任编辑:马瑞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