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事实被处罚款149000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8-17 12:28:01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公示平台发布处罚信息,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因多项违法事实,被济宁市任城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149000元。

该处罚书文号为(鲁宁任)应急罚〔2026〕62号,处罚决定于8月12日作出。经查,该企业存在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因该公司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并已受过行政处罚,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急发〔2025〕1号)总则第七条第(六)项:“对存在以下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法定处罚幅度内选择较高或最高阶次确定处罚标准,但不得高于法定处罚幅度上限:...(六)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并已受过行政处罚的”,该公司违法行为存在从重处罚情形,适用结合《山东省应急 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量细则)第18号第C档、第24号第B档、第99号第B档等标准作出裁定。
据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李康。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90年的济宁胆碱厂,现为专业生产和销售饲料添加剂氯化胆碱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氯化胆碱粉剂和水剂。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先进的设备工艺,已完成氯化胆碱生产线的搬迁升级,产品产量和质量得到提升。山东康泰化工有限公司在2023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该公司作为专业氯化胆碱生产企业,通过生产线搬迁升级提升了工艺技术水平,在饲料添加剂领域展现出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责任编辑:李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