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司法局从“提醒函”到“月报告”做实合法性审查

地方法治 |  2026-08-18 09: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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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提醒函送到了烟台市莱山区某区直部门手中。

函件内容很具体:某规范性文件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修改,并列明了法定程序、报送材料和审核节点。收到函件的部门,对照操作指引即可启动修改流程,无需另行咨询环节。

这是莱山区司法局推行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一项常规动作。与以往“文件到期再处理”不同,现在更强调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在文件临近到期或需修订时,及时发出提醒,督促牵头部门依法履行评估、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目标很明确:把问题解决在文件修订过程中,而非事后补救。

今年以来,莱山区司法局围绕合法性审查职能,从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和常态监督三个层面同步推进。

制度建设方面,重在夯实基层基础。针对街道(园区)审查事项多、类型复杂的特点,莱山区司法局建立合法性审核工作月报告制度。各街道每月定期报送审查情况,做到专人负责、应审尽审。通过汇总分析基层数据,动态掌握审查现状,对薄弱环节及时跟进指导,推动基层审查从“有形覆盖”逐步走向“有效覆盖”。

业务指导方面,重在规范文件管理。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是今年的重点。莱山区司法局建立了到期预警和动态清理机制,对即将到期或需要修订的文件,提前向责任部门发送提醒函,明确修改时限和法定流程。通过事前介入、事中审查、事后监督的闭环管理,确保文件修订按时完成、程序合规。

莱山区司法局坚持日常指导与专项监督相结合,对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对个性问题开展定向提醒。同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档案评查,并依托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审查机制,为基层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审查质量从“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

(法治烟台)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