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联合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开展生态环境法典宣传

地方法治 |  2026-08-18 09:5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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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施行与第四个全国生态日,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芝罘分局在烟台文化中心广场联合开展了生态环境法典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册页,就生态环境法典施行的重大意义、重点制度、涉检条款以及噪声污染、恶臭气体排放、饮用水安全、餐饮油烟污染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宣传解读,并就部分重点内容与群众进行了互动问答,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

下一步,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准确把握生态环境法典对检察履职的新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生态环境检察职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服务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芝罘检察力量。

(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张家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