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投令”下,哈啰等品牌疯狂抢滩!济南共享电动车乱象调查

经济导报    2026-08-18 12:45:10

2025年11月,哈啰共享电动车在济南市历城区布局投放,随后松果出行、人民出行等悄然进驻济南主城区。随着投放车辆持续增多,行业违规乱象愈发突出,无牌上路、乱停乱放等各类问题频繁发生,城市出行治理隐患持续加剧。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车辆的投放并未获得官方许可。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早在2025年就已明确:市内五区严禁投放共享电动车。一边是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一边是多家企业扎堆抢滩。济南共享电动车市场的“冰火两重天”,折射出共享出行行业在规模扩张与合规经营之间的深层矛盾。

“禁投令”形同虚设

经济导报记者经过一周实地调查发现,济南市的历城区、天桥区、市中区等路段,随处可见违规停放的共享电动车。除了哈啰出行、松果出行、人民出行等品牌外,还有长城易骑、小北租电动车以及悬挂苏B牌照的优驱租车和挂有威海烟台牌照的共享电动车。

事实上,济南从未放开共享电动车市场准入权限。

2025年8月,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在答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时明确表示,按照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要求,济南市内五区无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同年,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济南市严格控制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未经许可投放的逐步清除市场。

但在同年11月,哈啰共享电动车率先落地历城区,随后松果出行、人民出行等品牌也悄然进入济南市场。

既然相关部门已印发通知严控投放,为何共享电动车仍在布局济南市场?对此,济南12345服务热线的回复称,哈啰共享电动车由历城区政府引进,相关运营区域均在历城区的辖区内。历城区交通运输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历城区的共享电动车是在济南市相关文件下发之前引进的。

共享电动车“无牌上路”

如果说违规投放是行业乱象的“病灶”,那么实地调查暴露的问题,已触及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三重合规性缺失”(即运营资质缺失、无牌上路、运维管理缺位)。

经济导报记者在历城区多个停放点调查发现,市面所有品牌的共享电动车均未悬挂任何号牌,属于“无牌上路”状态。根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须在指定位置悬挂合法有效号牌。

针对无牌共享电动车能否上路的问题,济南交警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建议骑行,共享电车没有牌照,上路行驶会查处车辆无号牌的违法行为。”

无牌上路的隐患不止于违法。有市民反映,无牌共享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难以追溯责任,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除了无牌照外,乱停乱放也加剧公共空间的挤占。在历城区核心路段,一排排共享电动车扎堆停放,不少车辆直接占用盲道、人行通道,甚至斜歪在路口边。在历城区的印象城周边,不少共享电动车无序停放在路边,甚至停到了机动车道上;在天桥区北园大街和生产路交叉口西南角,近百辆共享电动车停挤占非机动车道,原本宽敞的通行空间被大幅压缩。

部分路段违停车辆直接逼迫正常通行的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增加了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如在北园大街和北关北路交叉口的西南角,近百辆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已经占用一条机动车道,破坏城市市容秩序。

此外,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大多数骑行共享电动车的市民未佩戴头盔,除市民安全意识薄弱外,头盔卫生状况堪忧和尺寸不适等问题,也降低市民的佩戴意愿。而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再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只需要扫码骑行,共享电动车成了不少儿童的玩物,在北园大街等周边的小街小巷,有不少儿童骑着共享电动车在车流中窜来窜去。

监管重拳整治

针对共享电动车违规投放乱象,济南监管部门态度明确、行动坚决。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多部门早已明确公示:济南市区从未许可任何企业投放共享电单车,严禁各类违规运营行为。

为切实维护市容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从6月份开始,济南市相关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对街头无牌无证、无人运维、乱停乱放的共享电动车依法实施清运暂扣。

在济南飞跃便民疏导广场内的指定看管区域内,2000余辆共享电动自行车整齐排列,多数车辆外观较新,却均因违规运营处于暂扣状态。这成为济南重拳整治共享电单车违规运营乱象、守护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的直观缩影。

为实现全域精准治理,济南在郭店、唐冶等多个区域均设置了规范的集中看管场地,形成覆盖主城区与城郊重点区域的整治网络。

现场看管工作人员介绍,所有暂扣车辆均来自日常执法巡查,整治重点聚焦商圈周边、地铁出入口、公交站点、主次干道等人流密集区域,着力解决共享电单车挤占人行道、盲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市民对畅通、整洁出行环境的普遍诉求。

一边是监管部门持续清运、严格整治,一边是部分企业不断补投、乱象时有回潮。违规共享电单车之所以屡禁不止,核心在于企业受利益驱动,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三重合规性缺失”长期存在。

共享电动车的单车载客收益高于普通共享单车,车辆回本周期较短。在部分企业的扩张逻辑中,违规投放的成本远低于抢占市场带来的收益:少量行政处罚与车辆暂扣损失,相较于快速铺开市场规模、获取长期运营收益而言占比极低。在此驱动下,“暂扣一批、补投一批”成了部分企业的惯性操作,甚至形成“违规投放—执法清理—再次投放”的循环。

值得关注的是,违规企业在获取运营收益的同时,将车辆运维、秩序维护、违规处置等成本大量转嫁给城市公共管理端,既不配合执法清理工作,也不主动回收违停车辆,违背了互联网新业态的合规经营原则,也给城市治理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

6月25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规范管理范畴。这意味着,济南市从“一刀切禁止”走向“有条件规范”的政策转向已提上日程。

政策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如何平衡市民出行需求与企业合规经营之间的关系?如何建立有效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如何让企业从“违规抢跑”转向“合规竞争”?这些问题仍有待解答。

(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责任编辑:消费频道张妍